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4-11-08 11:24   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2024年6月4日向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

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所有股室负责人和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日常工作。2024年6月11日,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各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职责,根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于6月25日、8月19日、8月23日,在党委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了解总体整改进度,对进展较慢的问题重点督办,及时给予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梳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制度机制建设水平,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规范系统各项事务的管理。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分别于2024年3月5日、5月15日、5月28日、6月25日、8月19日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及党委会议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云南昭通镇雄县山体滑坡、宁夏“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二是强化贯彻落实。①县安委会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三年行动27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逐个分解到部门、乡镇、企业、员工等安全生产全链条成员。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分别制订三年行动子方案。②发送《红安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汇编》至属地单位和相关部门,提高事故隐患识别能力;③严格督促指导县安委会各专委会主任单位落实月度系统信息填报工作;④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截至目前已落实2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共奖励人民币2000元;⑤适时开展暗查暗访,推进建筑、燃气、文旅、消防、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4月28日,组织召开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会,交办2024年度第一期挂牌督办重点安全隐患,共计30处重点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已整改销号12处。

(2)贯彻落实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安全生产方面:今年3月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积极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和大排查大整治两个专项行动以及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城镇燃气、违规电气焊、执法“宽松软虚”“拆牌破网清通道”、培训机构安全等六个专项整治。两个专项行动中,红安县共集中约谈企业27家,行政处罚42次,罚款合计12.49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0家。六个专项整治中,共办理电动自行车行政处罚案件3起;完成工商业用气单位及居民用户入户安检3550户;共摸排出1094名电焊从业人员和62家涉及电气焊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电焊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24家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涉及动火作业安全隐患22条,并指导企业全部整改;排查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5531处,拆除障碍物5381处,拆除率97.3%;排查培训机构109家,排查出安全方面问题136条,下达消防整改通知书44份;排查出管理方面问题97条,下达整改通知书36份,下达关停通知书8份(已有2家关停),并责令相关机构限期整改。二是自然灾害防御方面:督促全县1500名护林员全员上岗,鸣锣预警,加大野外用火巡查密度,严格进山入林人员检查,重点加大对祭祀活动场地的值守。印发《红安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150余人次,严厉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0余处,整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3起。6月18日以来,累计会商研判20余次、指挥调度12次。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1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2次,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1次,及时发出预警60余个,叫应叫醒相关乡镇、村170余人次,发送预警短信1.23万条,建立28支969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时刻备勤待命,及时处置王家畈社区内涝、红熊线塌方等险情。

(二)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3)防、抗、救”责任链压得不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安全教育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组,并于4月30日、5月30日对全市防灾减灾日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牵头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三是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以电影放映下基层之际,联合数字化电影院线公司深入社区、广场、学校等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2000余次,并利用红安网、云上红安、“红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宣传200余次,利用防溺水督导检查之际,深入乡镇(村组)开展防溺水宣传,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四是在强降雨来临之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红安网、云上红安、“红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气预警30余次,及时将强降雨、高温天气预警传达至监管行业领域,提醒做好安全预防,并组织气象、水利、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召开会商研判会10余次,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五是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及时购置应急救灾装备,2023年11月,购置大型排水泵车1辆,每小时抽排量为1800立方米;2024年7月9日,使用该排水泵车,成功处置了城关镇王家畈社区的排涝工作,获红安县万事好购物中心赠送锦旗一面。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推动红安卷烟厂、新合作烟花爆竹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落实高危行业企业“12345”行动,近20家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四知卡”,全面推进建筑施工、燃气、成品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领域30余家重点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化流程、管控举措并落实管控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提高执法质效,截至目前共完成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4.9万元,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力震慑作用,倒逼其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县安委办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家天然气企业、全县餐饮企业和工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暗访督查,加大50kg“双阀”气瓶召回力度,严禁问题气瓶继续使用。截止目前各燃气充装单位已回收50kg“双阀”气瓶600余只。自2023年6月至今,对全县近15万只钢瓶进行了更换或更新,进行“一瓶一码”、“一瓶一芯”,实现“户户实名登记,气瓶去向精准”的监管效果。共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发放《燃气用具及附属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2000余份,提高群众气瓶使用安全意识。三是我局对“红安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提档升级,积极向上级和相关部门申请资金支持,并于2024年成功申请发行10年期专项债2000.00万元。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预计9月6日开标,9月15日开始实施建设。该项目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在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要领域,设红安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该项目实施完成后能与省厅信息化平台对接融合,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开展燃气钢瓶、醇基燃料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目前已排查非法违法涉危小化工、小作坊、非法汽柴油及甲醇零售点企业400余家。五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3年12月,查处个体经营户黄全胜非法储存甲醛,处行政处罚10万元,并转移非法储存甲醇17吨。2024年7月,县科经局联合我局、市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对园艺大道周边餐饮经营主体开展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出动车辆5台,人员20余人次。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湖北日报APP、长江云、云上红安等媒体平台多频次发布动态,适时宣传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整治工作的政策法规、目的意义。今年以来已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烟花爆竹、电气焊)举报奖励2起。

(5)自然灾害防范不精准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及时督促铁塔公司进行排查和抢修,铁塔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安排第三方维护单位进行了排查和抢修,6月21日5个离线点位已恢复正常运行。二是开展“5G+”设备自查。2024年8月15日县森防办组织铁塔公司对57个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全面自查,目前上线率达到100%。三是对41条问题线索涉及的22名村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追缴41户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共计19550元,已全部上交财政对公账户;四是将冬春生活救助对象名单纳入大数据线索事前核查,对发现有财政供养对象、村干部对象、有商品房、有消费型小汽车、有高收入等问题的575户对象不予纳入救助;五是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救助程序,保证资金发放过程公开透明。2024年救灾资金下达之前,组织各乡镇救灾业务工作人员开展2轮次全覆盖的业务培训,让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进一步吃透政策,提高业务水平。

(6)基层应急体系能力建设不完善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强化预案管理。为乡镇创新建立标准化规范“1+2+6”,即1个应急指挥体系图、2个职责(应急管理委员会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6个制度机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风险研判机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工作制度、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紧急转移避险工作机制)。督促乡镇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各乡镇已开展各项应急演练24次,完善应急预案22个。二是强化场所保障。建设红安县应急管理中心项目,占地43.4亩,投资6600万元,该项目包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物资储备库房3栋总面积9800平方米(其中单层12米高钢结构储备库2栋3200平方米,砖混结构储备库1栋6600平方米),现项目基础性建设已完工。三是在充分整合现有物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和本级争取资金,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截止目前我局已向全县13个乡镇(场、处)发放救灾物资1800余件,防汛抗旱物资140052余件,其中救援皮划艇10艘,水泵14台,编织袋14万余条。同时,已启动招标采购程序,计划完成采购物资装备2300余件,用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保障水平。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7)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及时修订领导班子分工,2024年6月6日、8月19日先后调整并印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分工的通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二是2024年7月8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高桥镇程河村开展廉政教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党委书记现场讲授廉政党课。三是局党委于2024年4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4月1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通报学习近期形式主义及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部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8月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文件和市县纪委有关通报,研究讨论《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8)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会议及系列教育活动。二是将党委书记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况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并要求班子成员将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点内容进行报告。三是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今年党委书记、局长多次与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室也开展了谈心谈话,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防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9)重点岗位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委、县人社局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指标,2024年共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转隶人员1名,充实应急管理队伍。二是对机关重点岗位进行人员配备。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将转隶的执法人员安排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进行工作,并对防汛工作岗位和法制工作岗位、应急指挥中心岗位进行相应的人员配备。三是加强干部的选拔任用,2024年8月,局党委会经过充分讨论,拟对6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股级干部提拔任用。

(10)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重点工作。二是阶段性开展党建工作总结,2024年4月3日党委(扩大)会上听取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三是针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未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9人进行点对点提醒,加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应急管理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182708


中共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