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4-11-08 11:17   中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重点围绕先行区建设对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6月4日向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

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部署研究整改落实工作。2024年6月24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局党组集中领导、分管领导各司其责、整改办公室总协调、责任单位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分解

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制定了《中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担起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研究谋划整改措施、主动掌控整改进度,带头领办重点问题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推动分管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局巡察整改办、各牵头责任单位、相关股室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任务“不落一件、不虚一事”。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修订完善了《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会议程序规定》《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廉政谈话制度》等3项制度性文件。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真正把巡察问题整改转化为实践成果,确保水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2024年6月24日,局领导班子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重要讲话和对水利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县党代会会议精神。并对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任务分解,每项工作内容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切实增强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湖北先行区建设工作及水利方面重点任务有了更为清晰的理解和认识。

(2)2024年4月1日,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制定了《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对2024年全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规划。截至目前,每月学习计划均落实到位,后续将继续贯彻落实到位。

2.关于“落实市县先行区建设目标任务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2024年6月28日,下发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2023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分解的通知。每项工作内容都明确了分管领导,由局规划建设股进行调度,对完成任务落后的,随时启动督办机制,确保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安实践。

(2)对照任务清单中的工作重点,其中涉及水利和湖泊局的共有10个(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单元、守住水安全底线、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高效防灾减灾救灾、建设美好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按照任务分解的要求,各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3.关于“中小河流治理管护工作推进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河道管理局加强了河流治理管护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并督促圆投公司组织施工队已在主汛期前拆除了太平河小流域恒大段跨河施工便道,目前河道泄水畅通。

(2)高桥河治理河道规划范围内林地、耕地按照水利河流划界成果,我局已向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调整地类属性,目前已将该情况申报省厅,待审批。

4.关于“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针对小型水库和河道堤防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快推进2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为确保22座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开闸放水,主动降低水位,腾出防洪库容。积极开展坝体防渗灌浆、大坝迎水面护坡、坝后贴坡排水、截水沟、输水管出口渠道、溢洪道、水雨情观测系统等施工,确保按期顺利完工。二是更换损坏的警示标志牌。目前,5处损坏的警示标志牌均已重新制作并完成更换。三是对即将鉴定期满,需重新组织安全鉴定的寨鸡山、余朝益、王家大湾、花雕老岸、细田铺、刘子河、八一、武家冲8座水库年底前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四是规范水库巡查日志填写。指导上新集镇保安寨水库规范填写日常巡查记录,举一反三,对各乡镇水库巡查人员水库巡查检查、日志填写进行指导,确保巡查检查到位,日志记录完整规范。五是按照水利部现行的中小河流治理相关政策,水利和湖泊局已争取项目“红安县上滠水河邓家湾段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于2017年底实施完成,已治理上滠水河险工险段5.3km,至目前,工程运行情况良好,有效保护了沿河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农田耕地农业生产的安全。六是水利和湖泊局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资金对下店河进行治理,提高下店河的防洪标准,更好的保护沿河居民及农田耕地等的安全。

(2)针对防洪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7月1日,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指挥部成员和工作机构的通知》,明确了防汛抗旱“四双”协调指挥机制。二是2024年2月5日,县水利和湖泊局印发《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对明确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包保台账等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三是2024年3月3日,县水利和湖泊局印发《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水利工程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由局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到各乡镇(场、处)检查。

(3)针对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132口“头顶塘”均落实管理主体、属地安全、行业监管的三类责任人,制定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安全平稳地度过了汛期。二是2024年4月,建立了红安县2024年年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表、红安县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台账,并于4月22日报市水利和湖泊局备案。三是2024年4月28日,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关于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通知》,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并在网站公示。四是2024年1月,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委托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省红安县“灵秀红安”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其中对全县的山洪沟列入规划。2024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下达《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红安县灵秀红安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批复》,同意我局编制的规划。

5.关于“水资源管理存在漏洞”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保日和“三下乡”活动进行水资源保护与节水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1600多册、宣传资料300多份;7月25日在华河镇金沙源村开展以“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通过大力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城乡居民在保护金沙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生态环境,提升节约用水意识方面有了质的飞跃。

(2)制定《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办法》,督办6座大中型水库特别是金沙河水库在重点区域悬挂警示标语和醒目标识牌,明确划分水源保护区和归类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表现。

(3)监督水库管理处组织巡查专班,定期进行水面巡查,及时清理垃圾和打捞水面漂浮物,建立巡查和垃圾处理台账,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4)6月份对四座大中型水库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并接入省级监测平台,由于尾斗山水库和檀树岗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工程,等完工后再继续安装完成。

(5)7月上旬,请第三方武汉中测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监管范围内的20个取用水户取水计量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对超过有效期限的取水计量设施全部进行校验,对取水计量设备损坏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都督促取水户及时进行了更换,目前,所有取水用户取水计量设施全部运行正常。

(6)水土保持局于7月底收集到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实施的中度及中度以上地块图斑措施数据(图斑措施表、矢量数据、措施照片)并汇总上报至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上报的数据资料正在复核中。

6.关于“农村饮水工程设施不完善”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6月份我局邀请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检测检验中心等单位专家召开饮水安全法律法规和水质检测相关知识培训;6月25日至26 日,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农村水厂负责人一行,到武穴市、浠水县、麻城市参观学习农村饮水安全先进经验;通过知识培训及学习先进县市的优秀经验,提升了水厂从业者经营管理和制水供水水平。

(2)5月31日,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红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6月份与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就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及卫生监督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会商,并按照各单位职责对农村水厂供水水质进行了检测;7月份,我局工作人员与地方乡镇政府代表对我县农村水厂进行了运行管理现场排查工作;通过各种措施压实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中水厂的责任,规范了水厂经营管理行为。

(3)通过实施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对天台山村、下店村等村组实施了相应的工程措施,改善了饮水安全现状,提升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7.关于“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编制完成了金檀灌区现代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水利和湖泊局向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湖北省水利厅联合行文请求审批该可研报告。切实推进了项目进展。

(2)金檀灌区制定并印发了红安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改革项目区内水权分配方案(10.45万亩),为我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金檀灌区组织建立了上店、尚古山两处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并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将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落实到农户,按照“节水优先,节水奖励”原则,切实达到改革效果。

8.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组织水利系统各单位、相关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契机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精神实质,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措施批示,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定期检查与总结。

(2)2024年3月19日组织召开《红安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会》并制定相应的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4月29日组织开展《2024年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2024年6月1日组织召开水利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并多次赴水利在建工程及水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

(3)2024年6月18日,副局长田立恕带领局安全生产股,汇同河道管理局,深入城区河段(二桥至五桥),督办湖北具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在河床违规开展旅游娱乐行为,对我县防汛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局要求该公司7月中旬前,对河道内违规设施采取起岸、拆除、搬迁等措施撤离河道,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7月8日,再次委派水利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文书,责令该公司按照要求,对违规设施设备及船只完成起岸、搬离、拆除等,如未按期整改到位,将依照相关规定移交法院强制拆除。

9.关于“水行政执法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制定下发《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的通知,通过自学、支部主题党日、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学习,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2)开展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第一时间与属地政府、公安机关联系,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处理现场。

(3)责任领导周喜德多次到水政大队、水保局对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及时指出问题。按司法局要求,我局已将2023年办理的7份执法案卷报送司法局接受检查评比。

10.关于“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能履行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从水利和湖泊系统内部调剂,已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

(2)6月18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县组织部在县委党校举办河湖长制工作培训,18个联系部门和13个乡镇分管同志参加培训;今年3月、6月县河湖长办向县级河湖长、乡镇及部门分管领导发送提示短信150余条,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到位;

(3)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红波同志和县委组织部、县委考核办对接,申请将联系部门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1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召开党组会。2024年7月3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建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制定了《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一岗双责”工作项目清单》、《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红波同志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3)加大日常警示教育活动力度。2024年5月29日,水利和湖泊局召开水利系统警示教育暨党纪学习教育大会,利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契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4)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到分管单位和部门开展指导督查。2024年7月中下旬,局领导班成员下沉到各分管二级单位开展督查,利用检查督查契机到分管的二级单位讲廉政党课,并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2.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召开党组会。2024年7月3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建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制定了《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廉政谈话制度》,7月中下旬,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红波同志与分别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落实帮带措施。在受处分人处分文件下达后,我局监察室迅速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经常化的教育帮带制度,建立帮带责任台账,落实金某、邓某、苏某三人的“一带一”教育帮带措施,切实履行教育管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

(2)加大日常警示教育活动力度。2024年5月29日,水利和湖泊局召开水利系统警示教育暨党纪学习教育大会,利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契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3)今年3月份对全水利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教育培训,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堵塞工作漏洞,提高专业综合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

(4)严格遵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

(5)今年5月份由局财政局牵头对各二级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查,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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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2)建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制定《中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会议程序规定》。

(3)2024年7月中下旬,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红波同志分别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4)2024年6月24日,水利和湖泊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了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会中,领导班子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和相互批评;会后,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时间对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展开了梳理,拟定了整改措施,敲定了整改方案。此次会议主题突出、程序规范、效果显著。

1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1)2024年4月20日,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制定并印发了《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红安县水利系统2024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规定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要求。

(2)2024年7月3日,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丁红波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汇报,党组书记丁红波在肯定各领域党建工作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了部分问题,并明确指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3)2024年7月5日,局政工人事股组织水利系统各党支部委员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红安县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南》。

(4)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活动。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已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水土保持局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河道管理局、小水电公司等支部换届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1890


中共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