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2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李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供销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工实施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牵头抓好分管工作整改;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主动担责,对本股室、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实责任分解。县供销社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基础上,形成了《红安县供销社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0项问题细化为73项整改措施,分阶段做了进度安排,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做到了每项整改措施都有牵头领导、负责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明确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扎实推进整改。在整改工作推进中,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统筹协调,强化问题整合解决。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供销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峰亲自安排部署;对涉及多个股室、单位的整改任务,供销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通过专题研究、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共享信息、协同发力,推进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县供销社党组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7次会议,安排检查督办4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2024年4月,县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八届七次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修内容,充分发挥供销社在“三农”工作中的独特作用。二是2023年12月5日,县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2024年4月27日,县社党组扩大会传达《红安县自建房整治销号实施方案》,布置“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县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关于“党组织履行部门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引进浙江村口未来城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红安村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推进红安县供销社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对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补登,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依托社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利用乡镇供销社闲置仓库场院改建21个乡镇再生资源集并中心。三是选取符合条件的3个乡镇供销社作为试点,全面完成供销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争取110万元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四是争取出台《红安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村级(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试运行社区(小区)智能回收业务。五是帮助地标优品企业农产品进入“832”平台、“湖北供销精选”等电商平台销售;开展电子商务培训,2024年累计培训电商167人次。六是将已申报共同缔造项目进行调整,对通过项目持续跟进。七是强化监事会制度执行。根据《红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坚持调查研究制度,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参考;5月27日,县社监事会深入到供销集团开展检查督办,并下达监事会专用工作建议函,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议事项。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红安县供销集团与湖北省社、黄冈市社联合成立红安宝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业务联系和股权合作的方式,遵循“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做足农资,做优农服;成立红安县励群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动县乡村三级回收网络覆盖。二是出台《红安县供销社“一网四链”综合服务点建设指南》(试行方案)。三是出台《红安县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指南》,截止2024年4月底,建成19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月26日,红安县第一期村级服务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提高村级服务员为农服务能力。四是对合作发展基金设立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五是制定《红安供销集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六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县供销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七是3月19日,县社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县社军残职工基本工资增至1800元/月,待遇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关心关爱涉诉困难群众。切实解决涉诉信访人生活困难,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二是做好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敏感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认真梳理和研判信访矛盾。三是加强鞭炮行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对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置。五是请黄冈市雷宇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出具雷电房屋装置定期检测报告书,确保符合鞭炮行业规范要求。六是安装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烟花爆竹流向。七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保密宣传教育,通过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阴暗毒刺》、举办供销系统保密专题学习培训、保密员参加2024年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等方式,提升保密意识。八是明确机要保密工作职责,保密员定期对保密“一本账”资料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汇总情况。九是添置红外线报警器,专人负责红外线报警器日常运行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5.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将干部请销假、准时上下班、外出报备等行为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请销假、上下班外出登记报备制度;2024年3月20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工作纪律不严、违规吃喝、酒驾醉驾、抹牌赌博、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不严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县供销社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供销社党组书记李峰同志讲授《坚定信念 恪守党纪》为主题的廉政党课,集中观看警示宣传教育片《褪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对屡次违反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动真碰硬的进行约谈提醒,直至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四是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书记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股室和分管二级单位,股室、二级单位负责同志抓普通党员干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走深走实。五是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递到位。六是红安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要求县供销社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相关会议,提前告知时间和议程,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
6.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按照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工作机制要求,主要负责人定期与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三是5月28日,县社党组书记李峰同志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以《坚定信念 恪守党纪》为题讲授廉政党课,交流个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和感悟。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守党风廉政工作纪律。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严肃财经纪律。2024年5月2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培训,邀请财政监督局同志培训辅导;收回刘建新多报账的差旅费300元,退回由生资公司报销的水电费2861元。三是2024年4月1日,县供销社聘请法律顾问对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生资公司、上新集镇供销社对经济合同签订情况作书面说明。四是重新下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扬202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撤销土产公司副经理孟广成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供销系统先进个人资格。五是举一反三,对全系统评优评先情况和处理处分情况进行梳理排查。
(三)关于“反映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8.关于“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县社党组向县委组织部申请调入一名年轻正科级班子成员,激发供销社内生动力。二是健全完善《供销系统综合业绩目标考核方案》,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责任,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2024年3月19日,经县社党组会议一致同意,对班子成员的岗位分工进行了调整。四是依照《红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重大议事项目全程纪实,在讨论决定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末位发言制。五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党组织负责人带头作出深刻自我批评,通过严肃的自我批评,带动批评的开展,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抓好后半篇文章,制定《红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政工股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三是对近三年新提拔任用的干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选拔任用资料规范完整。四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按照组织部门规定的程序,完善酝酿、申报、推荐、考察、任用等相关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五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人事会议记录纪实水平。六是启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记录县供销社干部人事任免工作相关会议内容,对近三年县供销社干部人事任免工作相关会议记录进行规范整理,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10.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红安县供销社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二是2024年2月27日召开县社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年度县社党建重点工作。三是通过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四是按照供销社机关党员实际,规范设置2个党小组。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制度促规范,按照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讲授党课。六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通过严肃的自我批评,带动批评的开展,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严批评、坚持原则。七是对县社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和2024年度“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294
中共红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