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4-08-06 09:20   中共红安县司法局党组   .

根据红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红安县司法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局党组书记、局长按要求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统筹抓好整改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工作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

(二)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中共红安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共制定整改措施36条,明确了整改期限、责任股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强化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在县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各整改责任主体不断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司法局党组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完成个人发言提纲,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整改办报告相关情况。经同意,局党组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县司法局党组班子贯彻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黄本华同志代表县司法局党组就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作对照检查;和其他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针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并研究相应整改措施,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黄本华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详列整改工作责任清单,统筹抓好整改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3次,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部署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工作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深入剖析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盘接受其他党组成员提出的8条批评意见,并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起草了《中共红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落实分解方案》,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审批后印发,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详实的部署安排。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纳入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了“1+1+1”领导干部学法体系,开展了专题述法,实现“述法+点评+评议”专题述法全覆盖。书记县长亲自审议签批相关法治文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二是集中学习了《黄冈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对全系统2024年学法用法提出详细要求,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以及自学的内容中。4月3日全系统集中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4月25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月15日学习《公务员法》;6月6日集中学习了《行政复议法》;三是4月20日召开了全县律师工作暨行业党建工作会,会上下发《红安县司法局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重点整改实施方案》《红安县律师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完成,要对企业和员工提供实际有效的法律服务。6月20日组织全县5家律师事务所到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展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目前该项工作在持续进行中。

2.关于“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从局抽调两名人员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工作,加大全面依法治县、红色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统筹协调部署好各成员单位工作,形成全面依法治县合力。3月7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月报》第二期对红安县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改实施方案》,明确“现场述法+评议-点评+纪委监委监督”的专题述法形式的做法给予关注。今年上半年在学习强国、司法部公众号、法治日报、湖北日报客户端、省司法厅网站多次宣传红安县全面依法治县、红色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的各项工作;

二是经县委编委批复同意: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加挂红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加挂红安县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2024年初步建立司法所协助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实现了县乡两级全覆盖的监督工作格局。加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2024年组织全县执法队伍负责人参加司法部开展为期3天的线上培训。在全县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0个,选聘社会监督员20名,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接办群众来电来信,收集意见,推动问题整改。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立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将“12345”热线群众诉求中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类投诉举报信息实现共享,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从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基层司法所长中抽调人员担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在2024年5月份已从各行政执法部门调取行政执法案卷163份,目前正在评查中。今年上半年,共发现行政执法不规范、违规执法线索37条,经调查发现有效线索17条,立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7件,结案15件,发送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5份,各执法单位已按监督建议整改到位;

三是继续推进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董必武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完成对法治广场的法治元素植入及设计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县各机关单位、企业、乡镇、村、学校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制作图片宣传册,并向省厅、市局积极上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4月8日,《法治日报》一版刊发报道《红色资源与法治文化“并蒂花开” 湖北红安建强红色法治阵地提升群众“见法率”》,推介红安县将红色资源与法治元素有机衔接,精心打造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红色资源与法治文化并蒂花开、交相辉映,不断提升群众“见法率”的经验做法;

四是已做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系会议前期准备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进行现场纪律整顿和违纪教育。1-6月份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310 人,其中缓刑304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开展审前调查、评估报告37件,针对违规行为下达书面警告 6 人次、训诫 3 人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共摸排 393 人次。积极主动做好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的台账,定期进行排查走访,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的现状,协助各乡镇用足措施,用好政策,做到真情帮扶、真情安置;

五是召开全县律师工作大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阮刚给全体律师就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培训,并对律师执业工作中的风险防控作了专题辅导。通过日常的学习以及提升各项工作能力,湖北和楚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团队进入中央大街破产重组项目,并正在开展各项工作。2024年湖北和楚律师事务所律师颜井辰被湖北省律师协会选任为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六是持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印发了《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乡村振兴,与法同行”活动,上半年我县在主城区和各乡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85场次,“法律知识进校园”15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1350余人次。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3场次。

七是已全面安装各司法所的网线,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司法所考核方案,将调解工作纳入司法所工作考核方案中。今年上半年,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4件(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各类纠纷187件),调解成功3492件,调解成功率99.66% 。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全系统干部按照编制性质、工作岗位、目前级别,个人优缺点进行摸底,对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二级单位目前股级干部配备情况全面了解,按照《红安县政法口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局党组进行充分调研,股级干部调整前进行动议,通过预审、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一票否决”审查、廉政审查、政法委委务会研究、公示等程序,6月3日提拔任用了6名股级干部;二是拟定培训班计划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系统内的业务培训。4月3日组织集中学习了《红安县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4月30日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6月6日至7日、6月14日组织专题业务培训。4月17日与县城管执法局联合举办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定期组织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督查,不定期对社区矫正管理对象进行点检、抽查;二是组织保密工作专题学习。2月4日组织学习《黄冈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两起微信泄密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工作动态反馈工作群管理的通知》;4月3日组织集中学习了《保密法》、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完善了《红安县司法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红安县司法局密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明确专人,严格按照“三铁”管理机关保密资料、保密设备,强化互联网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三是完善了《红安县司法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6月2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会上学习了《怎样理解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观看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教程。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5.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3月11日召开了全系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精神,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阮汉涛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局党组书记黄本华同志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16日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到分管联系单位,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下班纪律进行抽查;三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片、专题讲座等方式,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严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四是6月13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会议要求要严肃党组会议程序,主动做好与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和报告。

6.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红安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局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二是对系统内正在使用的各项机制进行了全面自查,根据工作需要和最新上级精神,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如:《红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红安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红安县司法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2024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方案》等。

7.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在全系统集中学习《红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由装备财务股负责讲解。针对报销凭证中漏签字的问题,局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报账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工作必须严谨,所有的报销审批手续必须符合程序和必备要素;二是全面查找票据使用不合格的原因,对没有使用正式票据报销事项进行清查;三是对近五年来购置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核对、自查,没有发现漏登记。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8.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工作制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工作能力。组织干警参加“湖北政法大讲堂”集中学习,制定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开展4期专题业务培训,3期党纪学习教育;二是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5名、事业编制1名,已为到岗的公务员安排保障了住宿和中餐。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启动了永佳河司法所、太平桥司法所改建,城关司法所办公楼调配。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体检;三是坚持做到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按规定提交党组会议审议。上半年涉及到的股级干部调整、警车购置、干部职工体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审议;四是认真做好与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沟通报告;五是严格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对涉及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提交党组会审议,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9.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5月15日召开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法》《红安县政法口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让党组成员均熟悉了选人用人工作要求和程序;二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及政工股股长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三是对不合格的留存干部调整档案资料进行修正。

1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每月召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相关工作,拟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对党小组开展活动提出要求。各党小组按照党支部布置的工作完成,今年上半年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及党纪学习专题讨论均以党小组开展交流讨论;二是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各自联系的司法所,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支部指导党建阵地建设。目前,杏花司法所办公区已完成党建阵地建设,原八里司法所负责人李峰组织关系已转至八里湾镇政法联合党支部;三是对局办公室在党组会议的议题拟定及使用活页本记录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司法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570

中共红安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