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红安县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7月8日向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通过整改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1项,进行提醒谈话、警示性谈话8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6人次。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不够扎实,审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方面的问题。
1.关于“在学习上存在被动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9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照自身认真剖析查找问题。截止10月中旬,共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0次,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执行,即有方案、有签批、有资料、有记录、有报告。政工股在会前提前制定学习方案,由党组书记、局长阮全胜签批,提前准备好学习资料,会上详细记录学习情况,会后书写会议情况报告。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学思结合,每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都结合思想和工作实践开展了讨论,并由党组书记、局长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审计工作实践进行总结,使得每次学习有思考、有沉淀、有启发。四是2021年9月26日,局总支书记吴为民牵头带领第一、二支部支委会成员交叉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并与笔记不全的同志开展提醒谈话。
2.关于“学习没有结合审计局职能职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每次集中学习,提前向党组成员发出书面通知,制订详细的学习方案并根据学习内容,要求党组成员作好发言准备。会上,党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践进行交流发言,切实做到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理论学习不满足于浅尝辄止、一知半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而思之、知而信之、信而行之。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切合审计实际的工作思路,转化为破解制约审计事业发展难题促进审计持续发展的良策,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3.关于“人员调配、业务分工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4月12日前,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草拟了《红安县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征求意见稿,并报请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意,于2021年7月9日正式印发了《<红安县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的通知》。通过正式文件下发的方式,使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真正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抓手有举措。二是打破分工界限,统筹整合审计力量资源,及时编制并印发《审计项目计划分配表》,将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部分项目合理分配到机关业务股室承担,其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承担10个审计项目任务,另有9个审计项目任务分配到机关有关业务股室承担,以减轻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人少任务重的矛盾,切实解决了业务分工不均衡的问题。
4.关于“开展扶贫工作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在个人一对一的帮扶基础上,每年挤出办公经费,加强对帮扶驻点村建设。2020年12月30日分别挤出办公经费帮扶杏花乡高升村20000元,帮扶七里坪镇典明村20000元,帮扶七里坪镇卢家垸村20000元,帮扶七里坪镇高庙岗村10000元,2020年12月29日帮扶七里坪镇典明村6000元。二是按照“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帮扶驻点七里坪镇典明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门前站石及部分透水砖铺设及维护,并专门针对该项目挤出办公经费帮扶1.5万元资金;帮扶驻点七里坪镇卢湾村饮用水源水库清淤及维修工程,并争取相关部门扶持维修资金3万元,切实解决3个驻点村扶贫力度不均衡的问题。2021年8月3日,帮扶典明村1.5万元已拨付到位;2021年5月30日,帮扶协助驻点七里坪镇卢湾村争取财政扶持维修资金3万元,相关款项已拨付到位。
5.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审计监督工作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通过这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加大了整改措施和力度,采取了“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一步扩展,如在实施发改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延伸审计了扶贫小流域治理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情况,该审计项目正在进一步拓展中。二是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思路,运用SQL数据库分析,对全县农村人口数据,各乡镇反馈因病因灾因学“三类对象”存在致贫返贫风险126户393人的数据与交警部门车辆数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户注册数据、财政部财政供养数据、组织部门编制数据和不动产数据等信息进行全覆盖比对。经对比,截止今年8月底,全县相关乡镇共有20户存在疑点,有关疑点已移交乡村振兴局进一步调查核实。
6.关于“落实审计“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建章立制,全流程管理监督。通过制定《红安县审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审计行为,使审计行政执法更加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加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二是捋清职责,分清权责关系。通过编制《红安县审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更加明确审计职能职责,更加明确国家审计和被审计单位两者之间在审计执法行为中享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公开公示,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公示公开《红安县审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权责清单,有利于外部监督,促进审计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更加规范廉洁高效。
7.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7月27日,召开县审计局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文件、资料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推动了宣传工作由群众知晓率向群众参与度转型升级,加大了对典型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起一场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二是组织全体在职干部签订《红安县党员干部职工扫黑除恶承诺书》、填报《红安县党员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红色体检”表》和《审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通过以上措施,统一了思想认识、 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责任担当,增强了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三是党组书记、局长阮全胜在大会上作讲话。要求全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二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提供黑恶线索;三要做好自查排查工作,完成规定动作,严肃认真填报好承诺书和排查表,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齐心协力营造风清正气、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2021年8月27日上午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印发<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进一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有关规定>的通知》,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严肃文件、方案及总结等各类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各类材料实事求是、不务空名,严防言过其实、夸大其词、脱离实际的情况发生。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示范带动各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大中心组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创新,更多采用中心组成员领学、自讲和专题研讨等方式,进一步探索调研式学习、观摩式学习等形式和载体,切实提高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党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应用多种学习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邀请党校教师讲授党课、档案馆观看展览、观看红色电影、赴河南开展学习拓展活动、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讲党课等学习活动,以多样形式拓宽学习视野、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2021年7月30日,召开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审议通过《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分管领导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总结。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讨论研究审计局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
9.关于“保密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7月23日,红安县审计局召开保密学习专题会议,全体干部参加会议,集中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泄密案件警示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党员干部进行交流发言。党组书记、局长阮全胜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涉密文件要限定人员范围知晓,集中保管,不得随意传播;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数据等文件均涉密,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维护国家安全,提高警惕意识;加强整改,增强保密意识、防范意识,强化领导责任,抓好保密工作。二是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纠,于8月18日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密文件收发台账,加强保密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切实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以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和保密知识常识为主要内容,开展保密知识学习。依托“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和“保密观”APP,开展了网络保密知识竞赛活动。征订保密宣传教育资料6套,供业务股室学习。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8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审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年度审计廉政回访工作,安排廉政回访、党课宣讲等有关工作。二是制订廉政党课宣讲方案,合理安排班子成员讲授廉政党课。9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阮全胜以《以建设清廉红安为契机 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审计机关》为题,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9月6日,局党总支书记吴为民同志讲授了《反腐倡廉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廉政党课。通过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方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充分认识廉政谈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利用节前、任前和宣教月等有利时机,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营造“廉政话常谈,小木鱼常敲”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勤政廉政,形成讲廉洁、树形象、比贡献的良好风气。
11.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制定《红安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廉政巡查(回访)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及工作作风效能情况。并于10月9日,先后到被审计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进行了廉政回访。二是做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警示教育工作,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党组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在9月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能推心置腹、以诚相见,直面问题、红脸出汗、充满辣味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统一思想、找准差距、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效果。
12.关于“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7月30日,召开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讨论研究了审计局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等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具《全县96个重点贫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清产核资情况汇报》材料,已交县委组织部归档。三是研究印制《审计局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2016年至2020年五年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本级审计查出的5大类9项专项审计83条审计整改问题分解到牵头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看,截止今年4月12日,该项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作销号管理。
13.关于“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8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讨论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计纪律和审计组廉政规定,下达每份《审计通知书》时必须写入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并公告公示举报电话。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审议修改《红安县审计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等列入重要考核内容,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与纪律管理制度。
14.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湖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操作规程(鄂审法发〔2011〕90号)和省审计厅《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指导意见》(鄂审综发〔2017〕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于2021年6月18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红安县审计局业务会审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出台,对加强和改进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具有重大意义。二是2021年6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修改通过了《红安县审计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实施办法的修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指挥棒的作用,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推动审计更好服务红安经济社会发展。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立行立改,解除租花协议。在巡察期间,局机关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违规租用绿植花草用于单位文明创建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及时解除租花协议,撤除绿植花草。二是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学习通报,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教育,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财经纪律,按照“红财行政〔2018〕21号”文件要求,规范机关财务报账流程,严把财务审批关,完善事前审批、经手人签字报账等手续,严格“报销19个不准”, 坚决杜绝报账要素不全、事由不清等情况发生。加强对公务支出经办人、审核复核人、审批人的管理。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责令一函多餐接待人退还招待费用。相关接待人于2021年9月14日退还招待费用合计1290元。通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学习和退还招待费用这一举措,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明了财经纪律,巩固和拓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局工会委员会于2020年8月24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进行了独立开户,实行了工会经费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全面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集体决策。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相关规定,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二是严格按照《红安县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工作规则》(红审发〔2018〕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单项支出一次性2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不含人员工资等常规性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一次性1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事前召开党组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今年来,截止10月8日共计召开7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并编写了7期党组会议纪要。
18.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8月27日,县审计局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的有关规定》。二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做好集体讨论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印发党组会议纪要严格履行签批手续,原稿须呈送全体党组成员审阅签字,无签批不得出台会议纪要。
19.关于“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8月18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整改和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程序,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党组会议作出决策,严格遵循分管领导提方案,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党组书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拍板定论。凡分歧较大的事项暂缓决策。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当事人回避制。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9月9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梳理检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党组成员长期坚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监督指导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推动管党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走向“严实硬”。
21.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要求。二是建立党组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台账和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前事后报备台账。目前需要办理的同志均按要求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并由政工人事股做好记录,真正做到了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
22.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9月9日召开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学懂弄通,用以推动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按人岗适配的要求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阮钒同志到社保审计股主持工作,加以历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大范围培育业务骨干力量。先后报送一名同志参加省厅2021年度审计组组长综合能力提升研讨班培训,报送两名同志参加省厅2021年度审计组主审综合能力提升研讨班培训,报送两名同志参加省厅2021年度第二期会计审计基础培训班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锻造高素质审计人才。
23.关于“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严格按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红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无论是由县委组织部任命还是局党组研究下文的股级、副股级干部,都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公告等相关程序进行,不搞变通、不减程序。2021年5月审计局密小玉、柯锐2位同志职级晋升,局党组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规定,科学制定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干部推荐准备工作、认真组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精心汇总民主推荐情况、从严确定干部考察对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规范。
2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制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人事任免均事前听取纪检监察机构意见,人事任免动议后,均报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廉政审查。2021年5月审计局两名位同志职级晋升,均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执行,进行廉政审查和任前公示,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二是更新2021年度审计局干部因私出国(境)信息台账,并报公安局和组织部备案。
2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2021年8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的有关规定》。二是2021年9月9日召开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工作措施》,通过整改和学习,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三是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对原有5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进行了整理重抄。并于2020年12月起,严格区分党组会议记录簿。记录簿分为两本:党组议事会议记录簿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簿,指定专人全面详细的记录会议情况并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26.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2021年8月18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的“直接责任”,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讨论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台账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统筹安排党建与审计业务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党建会议,将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7.关于“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重新规范计算党费交费基数,提醒党员干部及时交纳党费,对上半年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21年8月18日,红安县审计局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已于7月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预备党员陈锋同志转正工作。三是建立退休党员管理台账,按照规范流程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老干支部,并将换届结果向组织部报备获得批复。四是积极组织退休老干部集体党建活动。6月29日,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暨“七一”慰问活动,向党龄50年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向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发放“七一”慰问金。10月14日,组织退休老干部赴工业园区和李先念故居纪念园开展“重阳敬老 学史增信”集体活动。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规定,监督指导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推动管党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走向“严实硬”。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区分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和党员手册。二是2021年9月26日,局总支书记吴为民与第一、二支部支委会成员一起交叉检查了全局党员学习笔记,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对笔记不全的同志开展提醒谈话。三是2021年8月18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讨论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安排支部书记讲授党课。2021年8月30日,第一支部书记耿红元以《努力当好新时代审计系统合格党员干部》为题讲授党课,第二支部书记黄海翔以《新中国外交史》为题讲授党课。
29.关于“抓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效果:一是驻村同志已到社区报到,并反馈《红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登记表》。二是加强经常性教育,合力推进社区治理,强化党员干部“下沉”意识,做实“下沉”内容,优化“下沉”机制,特别是在去年年初和今年七月底、八月初疫情防控期间,机关党员干部全员下沉社区,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平时党员干部参与社区“铜锣联防”和卫生清扫活动。选派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为民同志到社区兼任大党委委员,选派许静同志到社区兼任片区支部书记,推动我局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深度参与社区治理。2021年8月18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许静同志通报了我局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服务工作情况,吴为民同志作重点工作安排与部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审计局整改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2683。
中共红安县审计局党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