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中共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目前,巡察反馈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通过整改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0条,其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约谈等方式问责4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9月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明确党组分工,9月9日下发《关于调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红医保发〔2021〕4号)由局党组成员分管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工作。二是9月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工作。三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防患于未然、坚持落细落实落具体、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我县医保基金安全落实到位。四是3月11日召开县医保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研究制定《中共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关于“学习浮于表面,与业务结合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4月30日制定了《2021年度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局党组分别于9月22日、9月27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国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细化了学习制度。做到了“五有”, 有固定的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找好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服务的事干实干好,让学习真正有效果。
3.关于“对深入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主动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5月6日局党组成员就分管工作积极下基层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就研究群众在办理医保业务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了剖析,在调研报告中及实际工作中提出来工作举措。二是增加医保慢性病“两定”定点医药机构。5月上旬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将职工慢性病定点药店由三家增加到五家,同时为满足群众需要,新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精神病医院、晟康医院为我县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并实行购药、报销一站式,及时解决了部分患者购药不便等问题。三是6月20日研究制定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双提升”具体工作举措》,压缩办事工作实效从而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将慢性病申报工作由一年两次调整为随时接收办理,在相关申报资料送达医药服务管理股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好参保患者。自8月份起已完成城镇职工“绿色通道”参保患者即时申报审批10人,普通慢性病患者申报64人,专家审批合格51人,不合格13人;城乡居民“绿色通道”参保患者即时申报审批119人,普通慢性病申报患者267人,专家审批合格255人,不合格12人。四是积极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发新智能监管软件的测试上线,医院慢性病购药为“零差价”,慢性病定点药店部分慢性病购药为“最高限价管理”等措施来保障慢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维护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采用动态市场药价调整机制来解决慢性病患者购药贵的问题。
4.关于“执行分级诊疗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5月31日出台《关于对精神病人住院医疗费实行总额控制下按床日付费的通知》,5月28日下发《关于调整我县定点医院职工住院次均医疗费用控制标准的通知》,加强医疗费用管理,对全县乡镇卫生院例均费用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二是实行奖励措施,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和医疗费用考核体系,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应采尽采。带采药品耗材使用量必须达到90%以上才实行奖励制度。对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此政策由市里统一出台为准)。因使用带采药品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疗机构,不调减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对实行按病种、按床日等定额付费的,不因带量采购药品费用下降而降低其定额支付标准。三是推进药品集中带采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制定科学和切实可行的费用控制方案,大力推进药品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促进医务人员主动控费,将医疗费用控制纳入医院对科室、科室对医务人员的目标考核,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转诊。四是加强各定点机构要严格履行相关服务协议和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增涨幅度不高于同期物价水平涨幅;县二级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不得超过35%,医保甲类药物使用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不低于70%,目录外用药物不超过于8%;其他专科医院药占比不超过55%,要优先使用带采药品。实验室检验费用占住院总医疗费用比例不高于25%;乡镇卫生院药品使用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不得超过40%。必须全面推行集中带采药品和基本药物的使用。实验室检验费用占住院总医疗费用比例不高于20%。五是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期付费等医保支付改革。在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30个外科单病种付费的同时,2020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对血液透析医疗费用实定额结算管理的通知》,对县医院等三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患者实行按月定额结算,2021年5月31日出台了《关于对精神病人住院医疗费实行总额控制下按床日付费的通知》(红医保发〔2021〕1号)文件,对精神病人住院实行按床日定额付费,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医疗费用动态调整理,对开展新业务的卫生院实行一院一策的医保政策支持。
5.关于“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医保基金应缴未缴1.24亿元已按要求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二是我局对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通报和反馈了审计意见,并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经核实情况,并报审计部门同意,2018年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450万元,与2019年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和日常审核监管查处的违规费用重叠,相关违规费用已入财政专户。三是加强监管核查队伍建设,设立基金核查中心。县委编办于4月6日批复设立编制5名的基金核查中心。四是8月31日,由县政府办牵头,医保、发改、财政、审计、税务、人社、市场、卫健、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红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红政发〔2021〕19号),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6.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扎扎实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24小时持续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个人卫生的重视程度。二是7月30日,建立了《县医保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紧盯政策落实、经办服务等关键环节,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保各项业务工作。三是聘用安保人员秦应先,负责来访群众的测温工作,并做好登记管理台账。局领导实行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
7.关于“推进落实机构改革实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县委编委于4月6日批准同意设立红安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二是从医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选配了5名干部组建核查队伍,对两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管理和教育培训,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为契机,加强核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9月22日,由局党组成员组织全体核查人员就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8.关于“医保队伍建设不到位,保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1月29日,经县委批准,《关于邓正清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红组干〔2021〕27号)任命王曙光同志为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二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争取支持乡镇医保中心规范化建设。2020年12月21日,县人社局批复同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使用公益性岗位11个,向社会购买从业人员,充实乡镇医保队伍。三是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解决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问题,目前各乡镇均已有固定办公场所。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再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的协调力度,统一搬迁至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9.关于“主动破解医保领域重大问题力度不大,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落实好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目前我局已组织各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填报第一批(续约)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集采填报等工作。国采前5批药品集采共计:218个品种,涉及到高血压、糖尿病等多个慢性病用药,我县采购使用的药品占143种。其中药品最大降价幅度达到96%,极大程度的让参保患者享受到了国家集采带来的福利,同时也加大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统筹区黄冈市统一要求开展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相关工作。三是结合我县医保运行实际,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自2019年至今,先后制定了单病种付费、床日付费管理制度。2021年1月至8月,单病种、血液透析付费,实际拨付合计1802.84万元。四是日常监管审核。2021年1月至8月,全县县域内住院(职工和居民)78820人次,医疗总费用62725.26万元,医保应支付32213.09万元,审核扣减833.89万元,实际支付24610.45万元。五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自2019年启动医保智能监控审核,有效规范了两定机构原存在的不合理下费、过渡医疗等违规现象。市局反馈我县智能监控的疑点问题逐渐减少,2019年至2021年8月,审核扣减医疗机构违规费用总计2751.35万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派出监督质效不高,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制定《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已组织全体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9月9日,局党组书记邀请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对县融媒体宣传医保政策服务费、驻村帮扶工作经费、法律顾问服务费、副股级干部动议建议等情况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将会议讨论结果书面形式及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11.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已与财政局相关股室对接,目前医保基金已按要求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二是经核实情况,并报审计部门同意,2018年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的450万元,与2019年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和日常审核监管查处的违规费用重叠,相关违规费用已入财政专户。三是为方便群众就医,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迅速调整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动态调整黄冈市特殊药品目录的通知》(黄医保发〔2021〕17号)。四是经调查核实,石鼓岭村卫生室不存在空刷卡或分解处方套取医保一般诊疗费行为,对村医落实门诊处方患者签字不到位,上新集镇中心卫生院复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中进行了通报批评。
12.关于“派出监督质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9月9日,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县医保局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有效监督。二是9月30日,将2019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三是为解决慢性病患者“购药难、购药贵”工作,4月28日纪检监察组到县医保局专题调研。并分别于5月14日、5月21日、7月22日、9月18日、10月20日向县纪委监委报告了工作进展情况。
13.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9月27日,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和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经手人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并批评教育。二是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票据予以整改,同时严格落实费用报销“六件套”管理,对缺少原始资料及签字未完整的票据坚决不予以报销。三是9月3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中央八项规定》,提升业务能力,严格内部财务控制,严格审批把关,并结合本次巡察中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一核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今后杜绝此情况发生。
14.关于“涉嫌以办公耗材费用冲销其他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经调查核实,不存在以办公耗材费用冲销其他费用情况。2020年1月3日报销办公耗材凭证发票附有两份清单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医疗保障局,财政未核算其经费,办公费用未做到日清月结,导致政府定点采购单位(盛世科技)结账时漏掉单据,重新补单结账。二是9月30日对“涉嫌以办公耗材费用冲销其他费用”问题的经手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并批评教育。三是对于办公耗材的使用,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做到每月与复印社对账,结账。同时建立耗材领用台账,做到购入、领用均有账可查。
15.关于“涉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经调查核实,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5月8日局原公车管理人员充值公车加油卡3000元,至5月31日,原公车移交县公车改办进行资产处置,公车移交时油卡已使用1200元,余额1800元。二是9月27日对原公车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局党组书记对原当事人进行工作约谈,并批评教育。三是9月30日迅速按整改要求,将公车加油卡并附相关资料移交至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组。
16.关于“存在挪用工会经费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经调查核实,不存在挪用工会经费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未成立工会,相关工会费用支出由局经费先行垫付,后按工会文件要求提取工会会费后,再返还局经费账户。二是对工会账户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并批评教育。三是强化管理和政策学习,提高工会业务能力水平。9月22日,分管工会的党组成员汪顺安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学习工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的管理使用。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17.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6月20日出台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了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商议,对需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坚持会前充分沟通、会中讨论发言,会后贯彻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18.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经调查核实,不存在有违规报销费用的情况。由于医疗保障局新组建初期,单位经费不足,印刷费用未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对2020年发生和支出的印刷资料费用,召开专题党组会,邀请派出纪检组组长参加并进行报告和情况说明。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9月27日,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对经手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并批评教育。三是9月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19.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4月1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中专题学习《党章》有关内容,进一步增强我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二是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9月22日下午按照工作要求,局党组邀请县委第一巡察组、纪检组领导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敢于交锋,勇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切实起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作用。三是会上记录人准确详细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办公室及时将资料归类存档。
20.关于选人用人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的程序。9月9日,局全体党组成员与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我局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政工人事负责领导进行调查研究。7月份,与县委组织部门沟通,已批复同意调整一批想干事,能干事,素质高,作风硬的年青干部。三是2020年12月,经与县人社局积极沟通,批复同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使用公益性岗位11个,向社会购买从业人员,充实了各乡镇医保队伍。四是已对35岁以下干部建立管理台账,将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上锻炼,培养年轻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好干部。
2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9月9日组织全体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已按规定使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记录本》记录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2021年8月,对部分干部档案缺失资料进行了查补,并及时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22.关于没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认真抓好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前提下,6月2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出台了《红安县医疗保障局管理制度》,具体涉及到十个大的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制度建设。二是8月18日,经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县医保局基层党组织调整一个总支两个支部,进一步强化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三是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推进局党史学习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增强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四是3月25日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召开专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医保业务工作为平台深入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认领相关办理具体事项,并对事项进行公示,及时跟踪问效。
23.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一是9月27日,组织机关党支部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带领党员干部打扫培城社区、高桥镇六角边村等公共卫生,到县街心花园宣传医保政策,严密组织胡家湾村群众进行核酸检测等,积极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医疗保障局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3-5279588。
中共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