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2025-10-10 17:40   红安县统计局   方东华

红安网消息 9月30日,红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红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红政发[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落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标志着全县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了普查的总体要求,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时间和内容、普查方式和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成立了红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红安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要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凝聚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红安县将持续落实好《通知》要求,组建普查办,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加强部门沟通,推动普查各阶段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