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感谢红安地税局帮助我们渡过难关,通过他们的纳税信用评价,我们企业获得了纳税信用贷款150万元。”近日,主营旅游漂流业务的红安县红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会计说。在去年的洪灾中,红安天台山风景区河床被冲垮,该公司漂流设施严重损坏,急需资金对河床和漂流设施进行维护以应对即将来临的漂流旺季。该公司曾多次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未被批准,黄冈市红安县地税局在得知该企业受灾情况后,发现该企业为A级纳税人,积极与建设银行红安县支行协调,根据与银行签订的“纳税信用贷”协议,为该企业提供纳税证明,银行仅用了一个星期时间就将纳税信用贷款资金发放到该企业。去年7月,该公司的漂流业务在旺季正常开展。
红安县地税局为保障广大纳税人的权益,全面推进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该局有效对接国税部门开展国地税深度合作,对纳税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通过构建纳税信用社会化体系,为守信企业发展铺路。“目前,我们主要采取‘纳税人自评+国地税联评’‘人工评价+软件预评’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客观系统的评价结果。”该局税费服务局局长刘宝涛说。同时,通过“评定公开+社会监督”,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借由公开信箱、网络留言功能等反馈手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调整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去年4月,红安县国地税合作评定838户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其中A级纳税人34户,B级533户,C级259户,D级12户。
据了解,该局新一年度的纳税人信用评价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地税携手国税针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充分应用“激励+惩罚”的双向机制,对纳税人纳税信用进行外部推动。一方面,与银行等金融借贷机构合作,针对辖区内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纳税人提供贷款优惠措施,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激发主体信用活力;另一方面,核对C、D级纳税,在发票发售、纳税申报、税收检查、涉税事项审批等方面从严管理,并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不良纳税信用的纳税人在劳动就业、招商引资、信用贷款等方面进行严格管制。
据悉,红安县地税部门与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等七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2016年,红安县地税局联合各大商业银行签订纳税信用贷协议,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1800万元。同时,银行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在辖区内招商引资、政府招投标项目方面,对纳税信用A、B级企业进行优先考虑,对D级纳税人则重点关注并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