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近期,我县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宣传自家菜品、环境、服务等为由开展直播促销活动,将消费者用餐场景、经营场所或者文艺表演拍摄的视频资料发布到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并将其用作商业推广,此类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向全县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作出如下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
务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行业自律规定,不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的内容。
二、维护社会公德
严禁发布涉及政治敏感、宗教极端、种族歧视、淫秽色情等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不散布谣言,不进行恶意攻击。
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禁发布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的内容,不使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引诱未成年人进行浏览或互动。
四、保护消费者肖像权、隐私权
务必严格遵守用户隐私保护相关规定,不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不搜集或使用用户信息作非法用途。未经消费者同意不随意发布、使用消费者肖像、声频。
五、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务必对自己所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内容的合法合规,不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餐饮行业的直播宣传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0713--12315投诉举报电话。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