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红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1-22 21:03   .

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红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2日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卢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依托都市圈、辐射大别山”发展战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加快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两个更好”振兴发展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