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1-22 20:59   .

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2日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依托都市圈、辐射大别山”发展战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加快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两个更好”振兴发展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