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农村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公告

2025-11-18 13:39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以下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等违法线索:

1.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讲座会销等形式,夸大宣传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如宣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根治高血压”“治愈糖尿病”“消除癌症风险”等,诱骗消费者购买。

2.伪造“专利技术”“国家认证”“国际权威机构推荐”等虚假信息,或假冒专家、医生资质推销保健食品,欺骗消费者购买。

3.通过免费赠送礼品或服务(如赠送鸡蛋,免费洗脚、试用等)、组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活动,吸引诱导中老年人参与,雇佣“托儿”现场分享虚假的使用效果,高价销售保健品。

4.将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宣传为药品,或虚构保健品、养生产品具有治疗特种疾病功能。

5.不明码标价,或者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不正当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欺骗、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食品。

6.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直播平台推送保健品虚假宣传内容,诱导消费者参与购买,实施消费欺诈。

7.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2315。

2.网络平台举报: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进行举报。

3.来信来访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股(红安县迎宾大道1号,联系电话:0713-5181325),也可直接前往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股进行现场举报。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鼓励实名举报,对于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