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利:忠诚卫士 正义先锋

2025-09-16 16:42   县人民检察院   .

9月12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杨胜利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先进典型 激励担当作为”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被宣讲推介。

杨胜利同志,湖北红安人,1974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他以对党的赤胆忠诚、对人民的深沉热爱、对法治事业的坚定信仰,十余年如一日,坚守在刑事检察一线,默默守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宁。他的事迹并非遥不可及,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真实、可学、更鼓舞人心!

接下来,让我们从四个方面,走进他的精神世界,感受他的担当与情怀,汲取奋进力量。

一、精研业务,以专业守护公正

杨胜利常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繁忙工作之余,他始终没有停止学习,持续钻研法律理论和检察业务,不断提升专业素养。自2012年进入刑事检察部门以来,他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生命线。随着新时代检察理念不断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他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十余年来,他共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1000余件,无一起错案,准确率达100%。这背后,是他对法律的敬畏、对证据的严谨、对细节的执着。

在办理李某等4人虚拟货币诈骗案时,他主动学习区块链知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与公安机关会商,最终成功为受害人追回赃款100余万元。该案经验获得湖北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的肯定性批示,相关经验被广泛推广。他善于从案件中总结经验,多篇案例被省、市院采用,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参考。千余案件、100%的准确率,不仅是数字,更是他对公平正义始终不渝的坚守与担当。

二、勇于担当,以攻坚彰显本色

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杨胜利多次被抽调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主动承担何某某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案情复杂、影响恶劣,卷宗达120余册。作为主办检察官,他日夜奋战,全面梳理证据、厘清事实,最终在法庭上有力指控,主犯被依法判处死缓,其余成员均受到严惩,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他也因此被评为红安县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在参与办理中央专案期间,他迎难而上、连续作战,因表现突出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关键时刻冲得上去、重大任务扛得起来”。

三、履职尽责,以监督推动社会治理

在办案中,他不止于案结事了,更注重推动源头治理,守护一方平安。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中,他办理汪某贪污、挪用公款案时,绝不“就案办案”,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深挖资金流向。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精细审查,他锁定葛某、王某某、邹某某等人的异常交易,涉案金额高达3500余万元! 他依法监督立案3件3人,最终所有涉案人员均以洗钱罪获刑,并与公安机关协同追缴赃款2400余万元,有效摧毁犯罪链条,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 因此,他荣获“2024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称号,并受到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支行表彰。

此外,在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中,他通过出庭公诉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县教育局建立6项管理制度,促进校园餐管理规范化和透明化,相关案例被市院作为典型推广。他从个案入手,推动行业整治和社会治理,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

四、清正廉洁,以自律赢得公信

杨胜利始终恪守职业道德,淡泊名利,作风正派。他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和“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面对各种诱惑,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自觉抵制干扰,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检察官的清廉形象。在荣誉面前,他始终保持清醒:“成绩只代表过去,未来仍须努力。我将继续不忘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多次获评红安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以清廉本色赢得广泛认可——清廉不是口号,是日常的行动,是默默地坚守。

杨胜利同志的事迹如一面明镜,折射出一名新时代检察官应有之姿:心怀人民、精进业务、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他以坚定的信念、扎实的能力、过硬的作风,书写了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