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发现立即举报!最高奖励3000元!

2025-08-19 11:29   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

为了发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县安防委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在此提示:

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您可以马上拨打12350热线电话或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举报。

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范围以下行业领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

二、关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包含海上)、渔业船舶、民航、铁路、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三、鼓励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匿名举报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核查属实后将难以发放奖励。

四、不予受理情形

1.不属于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

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已经受理的举报,同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4.其他不属于本办法所指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五、权益保障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举报地点、举报事项、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匿名举报或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受理核实后不予发放奖励。系统管理和举报件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举报奖励

根据《黄冈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经核查属实,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奖励。

举报人就同一事项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实名举报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部门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一事项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基本相同的,只奖励第一顺序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受理部门按一次举报予以奖励,奖金由第一署名人或者联名人推选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并自行分配。举报事项有交叉时,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下列举报不适用本办法的奖励规定: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

(二)匿名举报或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

(三)重复举报的;

(四)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核查的;

(五)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在处理的;

(六)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

(七)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受理范围内事项的;

(八)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定职责报告的事项;

(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为不应奖励的其他事项。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方式一:拨打12350热线电话

方式二:拨打0713-5182708

方式三:

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

或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



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号后可以开始举报。


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即可填写举报内容。

点击【个人中心】可以查看举报记录和受理情况。

您也可以通过网页版“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进行举报网址为: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