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走好“枫桥”路 绘就新“枫”景

2024-11-26 22:22   红安县人民法院   刘丽萍

红安网消息  “抚养费是孩子学习、生活必要的物质基础,按时给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大家要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成长。”

“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同样重要,这不仅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身为子女、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

九月,涉抚养费纠纷的巡回审判结束后,占店法庭的法官和调解员趁热打铁向旁听村民进行普法。

“这种结合实际案例的普法,群众不仅愿意听,而且听得更明白、印象更深刻!”案件承办法官说道。

这种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的普法活动,占店法庭今年以来已经开展了29次,每次都让普法者、学法者有新的收获。

法治宣传,是提高群众法治素养、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实现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红安法院各人民法庭紧密结合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讲座、湾组夜话、法治观影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坚持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相结合,主动上门办案、入户调解、就地开庭,充分发挥裁判和调解结果的示范作用,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教育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今年以来,各人民法庭累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87次,巡回审判16次,法庭开放日9次,切实提升群众“见法率”。

在全面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各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1+4+N”多元解纷格局,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调解体系,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沟通对接,“面对面”协商共建共治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枫桥式政法单位”联动联建,实现法庭与派出所的信息共享,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邀请调解员驻庭调解,根据案件需要引入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解纷力量,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的快速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人民法庭调解率达34.56%,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诉”。

今年以来,红安法院各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小切口”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让“小法庭”充分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释放“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