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发补贴了!每人只有一次

2024-04-12 16:10   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面促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根据财社〔2023〕181号文件和鄂财社发【2017】 10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受理条件

1.对创办微小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且在注册登记之前就已做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经营时间最少满一年以上,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一1年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特别注意: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国家公职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不在享受范围内。

02、申请材料

1.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5.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6.返乡人员外出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申请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以上申请信息如可通过系统查询、部门协查或网上可查的,不应要求申报者再提供。

03、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04、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05、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06、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在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二楼204创业中心办公室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713-3852295

18707254680


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