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城区内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3-09-13 1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了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警报设备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使用,县政府决定,于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00分至9时15分在县城城区内试鸣防空警报。警报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照常工作、生活、学习、休息。

特此通告。


202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