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红安社会经济高质量的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样化,城市养犬越来越普遍,犬只数量日趋增多。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弃养产生流浪犬、恶犬伤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排泄等等。城市养犬人群逐渐扩张,在满足养犬人精神需求的同时,也给其他人群或人居环境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不利于和谐社区的构建,不利于文明城市的建设。
最近河南安阳的“犬咬人”事件更是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重视城市文明养犬。我县犬类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遛犬不拴绳;
2、犬吠扰民、恶犬伤人;
3、犬随地大小便;
4、市民养犬方式不规范;
5、市民维权意识薄弱;
6、犬进入了儿童游乐场、商场、饭店、公交车等公共场所。
以上原因主要在于部分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还比较淡薄;相应法律法规普及程度不够,致使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市民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意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养犬政策的宣传,宣传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的各种行为规范,提高市民的自觉文明养犬意识。提高市民的维权意识,让广大市民知道受到犬及犬主不法侵害时如何维权、找谁维权,让其求告有门。同时,警醒犬主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知晓违反法规应当付出的代价,做到文明养犬、卫生养犬,不得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
2、公安、城管等部门应联合学校举办“文明养犬进校园”宣传活动。文明养犬从娃娃抓起,通过向孩子们传授科学、文明饲养宠物的各种知识,让他们了解犬只的性格特点,防范被犬只伤害的危险。让孩子参与到文明养犬监督的行列里,监督父母违规养犬行为,让文明养犬的观念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3、公安、城管等部门应依托社区加强犬类管理,督促各社区、小区物业部门制定居民文明养犬公约、张贴公告栏并监督执行,联合社区居委会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4、建议制定和出台《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就养犬管理的执法主体和职责分工、养犬的防疫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规养犬的处罚等进行明确,通过制定政策来加大管理监督力度,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5、借鉴车辆违规处罚的办法,对城市养犬实行电子犬牌管理,使犬只有了“身份证”,并有相应信息系统平台可以查询。相关管理部门对领养犬只人员均要审核,同时签订领养协议,要求办理登记、注射疫苗、定期年审。管理人员查犬牌即可知道犬只年审情况、处罚记录等,及时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违法违规情况。
文明养犬离不开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少一些随意,多一份约束;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让文明养犬的理念成为一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