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致妻轻伤 “不起诉”让家庭重圆

2020-11-06 10:45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叶竹君

红安网消息  11月5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两位人民监督员应邀监督。

该案被不起诉人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10月15日移送红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该案系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改表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刑事和解,可以从宽处理。在综合考量整体案情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作不起诉决定。

该院召开不起诉书公开宣告送达会,进一步听取当事人、人民监督员和村委会干部的意见。承办检察官说明案件办理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宣读不起诉决定。

“挽救家庭胜过一味地惩罚,这个案件的处理法情兼融,我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的决定。希望不起诉人吸取教训、珍惜机会,承担起为人夫的家庭责任。”人民监督员邹国学发表意见。

“夫妻相处不能以暴力服人而是以理服人,希望你们能够重新开始,相互扶持。”人民监督员王恒说。

刘某现场忏悔,获得妻子的原谅,在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领取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