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2019年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改革工作计划

2020-06-10 09:00  

2019 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我县“三城三区”战略布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大军,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建设

1.创新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制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完善基层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工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国资局、团县委)

2.改进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庆祝建国 70 周年,大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与共和国同成长、与新时代齐奋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产业工人中先进典型,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组织文艺工作者围绕产业工人题材开展艺术创作。开展劳模、工匠进学校、进企业、进班组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

3.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畅通参政议政渠道,制定和实施涉及产业工人利益的政策和措施时,充分听取产业工人代表意见。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集团职代会制度,推动形成多层级职代会体系。(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国资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工商联)

4.改革创新工会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工会建会入会集中行动,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面。指导推动各级工会建立健全以“职工说了算”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常态化联系基层的制度机制,推动工会干部下基层、转作风。(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国资局、县工商联)

二、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5.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县职业教育改革工作。结合红安职业教育工作实际,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推动企校全面加强胜读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优质高职学校建设计划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开展技工院校“双品牌” 建设工程,推进“一体化”教学课程改革试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6.统筹职业教育培训。制定实施《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优化产业工人学历、技能提升通道。落实《关于政校行企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联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积极联系企业联合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探索服务振兴乡村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新方法。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特色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7.改进技能评价方式。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优化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开辟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绿色通道,引导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技能评价。(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8.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联系企业,持续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深入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贯彻黄冈市黄政办发﹝2018﹞15号文件精神,大力引导中高职毕业生回红安就业创业,壮大产业工人队伍。选树一批“荆楚工匠”,宣传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产业工人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

三、推动农民工向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转型

9.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推进“农民工求学圆梦行

动”,支持农民工提升学历和技能。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岗前、在岗和转岗培训,并落实相关补贴。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农民工夜校等载体作用,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利用职业教育的师资和实训基地资源支持农民工提升学历和技能,帮助农民工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培养计划”,为农村青年提供“学得到、用得好”的实用技术,为农村培育“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让我们这些经过培训提升的农村青年成为农业技术应用带头人,发家致富带头人,推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带头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10.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完善城乡均等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工作,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

11.规范使用农民工的用工管理。落实《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力度。依法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完善部门联动的工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曝光和联合挂牌督办等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国资局、县法院、县总工会)

12.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教育部门积极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贯彻落实《加快进城务工子女融入城市行动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积极接受农民工子女,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乡社区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融入城市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工作。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深入发掘农民工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宣传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的巨大贡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

四、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

13.拓展产业工人发展空间。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破除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14.畅通产业工人流通渠道。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有就业意愿的产业工人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和发布体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政府办公室、县总工会、县国资局、县工商联)

15.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技术工人各项待遇水平。在各类别各层级评选表彰中进一步严格把握产业工人名额比例,坚持面向一线。落实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国资局、县总工会)

16.发挥劳动和技能竞赛引领作用。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建功新时代。组织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推动形成培训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等级晋升一体化机制,助推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17.加大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推广,激励产业工人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技艺、新材料、新设备。推荐全县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参与全国评选。深化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发挥示范性引领作用,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潜能。(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总工会)

18.着力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外派劳务市场监管,拓展产业工人出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渠道。组织开展各种外派劳务对接会,为有出国务工意愿人员提供更多机会。(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国资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五、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9.拓展网上服务功能。搭建网上服务平合,推进“智慧工会”建设,打造网上“职工之家”。积极配合“智慧工会”建设,推广互联网教育产品,提高产业工人网络学习的参与度,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做好公共就业招聘网、职业技能鉴定网站的开发和维护,推进“一次办”、“网上办”改革。增加网络课程资源,丰富互联网教育产品,提高产业工人网络学习参与度。建立学分银行,完善个人学习账号管理和学分管理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和转换制度。深入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

六、健全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机制

20.健全经济权益维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等机制。制定并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发布2019年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接转。(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21.健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和违法违规督办惩戒。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推进产业工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和健康局、县总工会)

22.健全劳动安全保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产业工人终身职业培训重要内容,组织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七、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23.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强化法治教育,推进劳动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依法做好重大劳动争议和案件调处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各类犯罪。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24.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5.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全县改革现状,硏究针对性措施。加强政策协调,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报送、督办检查制度,推动改革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改革办、县发改局、团县委、县妇联)

26.深化理论政策研究。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工会干部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强有关问题教学科研。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研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为改革纵深推进营造氛围。(责任单位:县党校、县总工会、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