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19-12-25 20:57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古翔  通讯员:戴振中

红安网消息 《改革在一线 落地督实效》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谈改革访谈专栏,今天播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詹才明的专访。

 近年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詹才明说:“一是改革环境准入制度。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尤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我局对拟招商项目,采取查阅资料,比对园区总体规划和环保准入条件,现场考察比对具体环保指标,综合审核比对各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两年来,共把关招商项目110余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近30个,各类入园项目符合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二是改革环境监管制度。将规划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稳步推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档案,督促企业按证排污。目前已按要求完成19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企业自主开展环保验收的要求,我局积极服务和指导的力度,截至目前已有94家企业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42家企业正在组织验收。三是改革环境监测制度。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我局自2015年元月1日起,就取消小微企业环境监测服务费;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项目。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我局将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事权上交,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只负责常规性的监测、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同时,我局认真抓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管理,做到全过程规范有序。四是改革环保考核制度。按照刀刃向内的要求,我局一步一步压紧压实内部责任,建立了严格的内部考核制度,我们建立了对每一个股室、二级单位、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结总账,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让每一个干部、职工在工作不敢懈怠,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氛围。五是改革环保责任体系。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出台《红安县环境保护职责规定》,有效解决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盲区问题。明确环境质量,属地政府负责制,将倒水河、饮用水源保护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同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意见的整改,不断构建起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红安县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必将不断破除污染治理阻力,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红安注入新动力。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詹才明说:“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的改革:一是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上下功夫,主要做好三件事,一件事就是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方案,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第二件事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的巡察工作内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巡察的重要内容,用巡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第三件事是按照省纪委、机关和省环保厅的联合文件,以责任为导向,压实生态环境的具体工作责任。二是在生态环境上下功夫,目前我局正在推进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和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对所有的企业进行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有效的发挥现有执法力量的作用,同时我们还计划应用无人机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效率。三是在生态环境监管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这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依法执行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规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