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法律利剑  力铲黑恶势力

2019-12-25 16:47   红安法院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安县人民法院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履职尽责,以雷霆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以铁腕之力严惩黑恶势力,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法治红安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坚持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为工作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聚焦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8月21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在该院全体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发出的战斗号令掷地有声。

为全面加强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该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设立审判、督查、宣传、线索摸排、安保、后勤保障6个小组。

石卫国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6次专题党组会、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带头协调重点涉黑案件,统筹指挥重大案件办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该院研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推进专项斗争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扫黑除恶台账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登记、跟踪、上报,指派专人担任扫黑除恶工作联络员,确保各个环节衔接有序。严格落实报告、通报制度,及时按规定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法院报告涉黑涉恶案件的简要案情、审理进度和工作动态。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签订扫黑除恶公开承诺。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由院纪检监察进行检查督办。为全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3件691人,受理审结涉黑恶案件5件63人,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恶势力集团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追缴违法所得达2亿余元,现金9187.56万元。打财和破伞两项指标均位列全市前列。

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强化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确保在各项重大问题上统一标准,推动案件依法高质量办理。

健全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各审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提高敏锐度,注意案件中是否涉及相关线索、案情,及时向分管领导、院党组汇报,强化组织研究,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并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因扫黑除恶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县扫黑办移送线索6条6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0条12人,有效凝聚扫黑、“打虎”、“拍蝇”工作合力。

在做好黑恶犯罪案件审判的同时,红安县人民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对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进行法律把关,采取违法犯罪情况负面审查方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人员尤其是黑恶势力渗入村级两委班子,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形成标本兼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该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发挥庭审教育的警醒、震慑作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相关单位旁听庭审参加人数达20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组建扫黑除恶宣讲团,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讲座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以多种形式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创造家喻户晓、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拓展媒体宣传的平台和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以看得见、感受到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