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院明等五人涉恶案

2019-10-22 19:37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张一鸣 通讯员: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10月22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院明等五人涉恶案。

2014年以来,被告人王院明等人形成了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组织分工明确、结构稳定,由首要分子王院明筹集资金后,以“砍头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及部分民营企业发放高利贷,由王敬超等骨干成员临时召集帮手,采取暴力手段催收、逼讨债务,牟取非法利益。在讨债过程中,涉及多起犯罪事实,致使部分债主债台高筑,流离失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王院明等5名被告人共涉及10起犯罪事实,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虚假诉讼、开设赌场等5项罪名。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该案事实已经查清,并将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