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连日来,红安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把政府采购、农业农村、资产评估等行业,纳入到财政监管视线范围之内,强化三个方面的重点线索摸排,遏制涉黑涉恶苗头。
该局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着重放在三个方面: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提前界入监督。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行为前,必须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函”,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社会信用证明截图”,并在该网站进一步核实佐证,一旦发现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社会信用征集记录,存在着虚假或不实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对涉及农业农村的专项经费预算前的检查监督,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的使用,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预算前检查评估、使用中专项抽查,公开公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使用透明度得到加强。在国资监管和资产处置中,依据《国务院(1991)第91号令》,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抛投标后选定,铲除涉黑涉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在资产整合(转让)环节,严格按财政部[2016]第32号令,进行规范执行,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产权纠纷环节,严格按照国资法(1993)68号令规定,监督管理到位。同时对行政事业的预算收支、资产、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等方面,动态监控管理,把侵占国有资产的涉黑涉恶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该局负责人介绍,通过从细处入手,抓小抓早,强化涉黑涉恶行为的线索摸排,确保情况摸得准,任务落得实,排查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