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近年来,红安县相关执法部门不断深化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有效净化社会经济秩序。10月11日上午,12.02万元的拖欠工资款被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原红安县顺进矿业公司工人江忠明等9人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江忠明说:“政府各部门为我们协调了很多次,这次终于拿到拖欠的工资,我们都非常高兴。”
原红安县顺进矿业公司工人石聿胜说:“工资总额是17000多元,今天如数到手。如果不是公安民警在网上追逃,那就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红安顺进矿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在2017年拖欠22名农民工3个月的工资。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在2018年12月25日接到投诉受理此案后,依法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企业2019年1月14日前支付被拖欠人员工资。但在规定时间内,该企业仍未依法支付工人工资,2019年1月22日,县人社部门将该企业欠薪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受理此案后,分3次追回共计12.02万元工资款。目前,陈某某已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红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刘军海说:“针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处理,净化红安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红安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密切配合,立足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的原则,高效联动,及时消除劳动纠纷,案件同比去年下降45%。
截至6月底,红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共接受日常投诉63件,立案56件。目前已结案5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246万元,涉及劳动者622人。
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党支部书记李保东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治欠保支’的力度,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