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红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了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指派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工作。
4月24日,红安县法律援助中心钟晓晖主任带领法律援助律师湖北先路律师事务所董中昌律师一行,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接洽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事宜。当场完成三起刑事案件的指派辩护程序,即涉嫌非法采矿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各一起。此三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没有委托辩护人,认罪认罚。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文件精神,指派湖北先路律师事务所担任三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帮助法院全面掌握案情,促进案件公正审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先路律师事务所随即完成所内案件分派,熟悉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律师担任对应案件的辩护人,开展阅卷、调查和被告人谈话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