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事故致损害 法庭调解抚伤痛

2019-04-26 17:34   县人民法院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4月24日,红安法院上新集法庭对该8起纠纷全部调解成功,及时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11日,王福某、韩某等7人搭乘王建某驾驶的客车,驶至红安县二程镇某路段时,车辆因紧急避险与公路左边防护栏碰撞后侧翻,造成司机及多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王建某和另外两名伤者分别构成10—8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客运司机王建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新集法庭查明案件事实,组织客运公司、保险公司与8名伤者进行调解。经过主审法官摆事实、释法律、讲道理,各方就赔偿数额分别达成共识,最终达成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8名原告经济损失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