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1月9日下午,红安县人民法院出动数名警力,雷霆出击,协助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扣押一台挖掘机,并护送至高速道路入口完成财产交付。 当日下午3时许,安徽省肥西县执行干警孙昊、倪良俊一行来到红安法院执行局请求增援。该院2016年判决的某公司与罗某某融资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5.86万元,裁定扣押被执行人租赁的液压挖掘机一台。 据了解,罗某某在杏花乡红华村从事挖掘作业,红安法院迅速调度5名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全力协助肥西县法院此次扣押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