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开展2017年度 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2017-08-07 17:18  

根据《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通知》(红财监督[2017]37号)文件安排,我局决定对红安县房产局开展财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2016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主要内容:

1、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

2、项目实施及时性,真实性合规合法性;

3、是否有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4、是否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程序。

5、固定资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资产流失;

6、单位是否建立相关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7、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

8、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

9、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1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12、“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

13、实际支出数据是否与预决算报表数据一致;

14、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15、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由红安县财政监督局组织实施,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底结束。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检查结束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如实反映检查对象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四、联系方式

红安县财政监督局联系电话:0713-5245313

举报电子邮箱:496054355@qq.com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