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通知》(红财监督[2017]37号)文件安排,我局决定对红安县房产局开展财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2016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主要内容:
1、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
2、项目实施及时性,真实性合规合法性;
3、是否有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4、是否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程序。
5、固定资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资产流失;
6、单位是否建立相关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7、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
8、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
9、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1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12、“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
13、实际支出数据是否与预决算报表数据一致;
14、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15、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由红安县财政监督局组织实施,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底结束。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检查结束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如实反映检查对象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四、联系方式
红安县财政监督局联系电话:0713-5245313
举报电子邮箱:496054355@qq.com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