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6年4月16日 《法治周末》第07版:中国之治
“这起污染环境案,建议纳入‘种子案件’台账,重点关注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情况,刑事检察部门可及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推动生态治理……”3月25日下午,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大厅内,该院案管部门负责人正拿着当天新受理的案件清单,与同事逐案“过筛子”:清单上的红星代表“重点跟踪”,圆圈代表“有待观察”,三角形代表“暂不符合条件”……每起案件都被标注了不同的符号。
“案例培育不是‘等米下锅’,而是‘选种育苗’。”红安县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牢固树立“案例培育从案管开始”的意识,该院从案件受理环节入手,对具有典型培育潜质的案件提前“建档立卡”,全程跟踪、精准培育。
说话间,案管部门干警已将一张《典型案例培育提示函》夹入刚受理案卷中,准备随案移送给案件承办检察官。这张提示函上,清晰地列明了该案的核心培育价值点、可参考的同类典型案例。
“受案时,案管部门就帮我们划好了重点,提醒我们注意积累素材。”在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一名青年检察官看来,这种“前置式”提醒,让大家办案不仅有了明确的审查重点,更有了清晰的案例培育目标。
案管部门的电话不时响起,一边是承办检察官反馈案件办理的最新进展,另一边是案管部门干警在跟踪日志上同步更新相关信息。办公桌上放着最新一期“种子案件”培育台账,记录着每起案件的培育进度、当前难点和下步计划。
选好种子,只是案例培育的第一步,让种子生根发芽、长成精品,需要持续“浇灌”。红安县检察院建立了“一案一档”跟踪日志,由业务骨干和资深检察官共同为“种子案件”把关指导,定期召开案例培育推进会,逐案研判办理进展、分析培育难点、调整培育方向,现场破解案例提炼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案管部门会对“种子案件”进行全流程监控,从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到办理期限进行实时预警与动态监督,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都程序规范、留痕可溯。
近两年,该院案管部门已从受案环节累计筛选“种子案件”35件,其中29件入选了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以前办完案子就归档了,现在在办案过程中,案管部门会主动提醒哪些点值得深挖、哪些环节值得总结。”该院一名“入额”不久的检察官坦言,起初觉得这是“额外加活”,后来发现这种常态化提醒让自己养成了多思考、多总结的习惯,明白了办案不止于“结案了事”,更要“办出价值、办成样本”。
“从案件受理起,我们就想着怎么把它办成精品,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勇说,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扎实、办出成效,正是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直接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