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8头生猪“突围记”:先卖猪,再算账!

2026-02-10 22:16   红安县人民法院   张子钰

红安网消息 “临近年关猪肉需求量大,养殖场的1788头生猪都卖完了,多亏了法官的高效调解……”回访电话里,养殖场负责人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起纠纷还得从这一千多头生猪说起。原告某生猪养殖场与被告三名养殖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约定由原告提供猪苗、饲料、疫苗等物资,被告提供场地与劳务代为养殖。后生猪出现了死伤减损,双方就代养费结算、保证金退还等事项产生分歧,生猪交付问题也是屡屡协商不下。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生猪或支付生猪价款,并支付违约金。

高新区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时值年关销售旺季,若纠纷久拖不决,生猪无法及时出栏上市,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经济损失,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沟通协商,了解各自诉求和争议焦点。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激烈对立的局面,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入手,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养殖合同中关于费用结算的相关规定,结合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释法明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结合人情事理进行劝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共同寻找利益平衡点,争取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在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法官综合考量各方利弊,提出了“先行保猪、分期结算、互不追责”的处理意见:生猪先行出栏销售,原告退还被告保证金,并缴纳相应担保款至法院账户,后续再就代养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双方均不再追究此前未及时上市的违约责任。

“法官说的对,生猪不等人,错过了年关的好时机,我们一年的辛苦就打水漂了,我们同意法官说的方案。”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原告也现场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和解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通过回访了解到,案涉的1788头生猪都已成功交付并顺利出售,原告的资金顺利回笼,被告的代养费也支付到位,这场纠纷最终以双方和解共赢的方式妥善解决。

“案结事了人和”是司法工作的不懈追求,更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从对簿公堂到和解共赢,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充分彰显了高新区法庭在践行司法为民中的专业智慧和司法温度。未来,高新区法庭将以更高效、便捷、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