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审结刑事案 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

2021-01-14 16:53   红安县人民法院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1月12日,红安县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破坏企业生产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并当庭宣判,高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尽早回归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红安招商引资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8月7日,被告人聂某某在湖北某家居公司车间内工作时,看到员工陈某手持角钢打砸正在生产的机器设备。聂某某与其他员工上前制止,陈某不停骂人,聂某某便用脚踢陈某腰部,致其腰部受伤。案发后,聂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红安法院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为及时打击破坏生产经营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杜绝押解安全隐患,该院积极与县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远程讯问系统,对在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进行在线庭审。

经过审判,依法判决被告人聂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当庭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