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8月21日, 红安县人民法院借助执行联动机制,异地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规避执行、有钱举家外出旅游却赖账不还的借款纠纷案件,打响“利剑执行”攻坚战第一枪。
张某某与王某均系麻城市人,因借款合同纠纷对簿公堂,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本金43万元及其利息给付义务,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8日指定红安县法院执行该案。
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后,王某即不知所踪,以“躲猫猫”方式规避法院执行。执行干警虽经网络财产查控亦一无所获,遂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布下围猎“老赖”的天罗地网。2018年8月20日,准备举家前往苏州市旅游的王某在麻城市铁路局“触网”,工作人员甄别出该身份证主人被纳入了黑名单,因不能判断持证人是否系本人,铁路局派出所一方面稳住王某,以免打草惊蛇,一方面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了该情况。接到案件线索后,执行团队一刻不耽搁,唯恐贻误执行时机。由执行二庭庭长带领3名干警,立即驱车赶往麻城市高铁站,与前来增援的麻城法院执行干警会合。两地执行干警、公安民警分别蹲守在麻城市候车大厅、站前广场,静候王某现身。当王某及家人出现时,被辩识出其确系案件被执行人时,执行干警及公安民警将其抓获,并安全带回红安。
面对锲而不舍、义正言辞的执行干警,王某终于对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表示悔恨。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当即给付了50000元执行款,取得申请人谅解,双方就余款给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