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夏建芬报道:近日,红安法院行政庭对一起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发出司法建议书,取得良好成效。
申请人红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万某某、秋某某、徐某某、晏某某销售假冒产品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红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各被申请人相同违法情节,作出了不同的行政处罚。基于审判权的监督作用,红安法院专门制作了《司法建议书》,明确告知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公平原则的建议。
申请人红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作出回复表示:认真听取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将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避免重处罚轻教育,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优化市场经营程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