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日前,红安警方经过近10天的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故意纵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青被缉拿归案。
7月17日,红安县公安局华家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国报警称:自己停在镇区街上的面包车被人放火焚烧,已烧坏一个橡胶轮胎,请立案查处。
接报后,华家河派出所所长张劲松高度重视,带队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请县局刑侦大队派员勘察现场、收集证据。经过10天的调查走访发现,现场附近居民王某青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7月26日将王某青传唤至华家河派出所,接受民警询问。
王某青交代了泄愤放火烧车的事实。原来,车主王某国在华家河镇区街面开设一家超市,街坊王某青经常光顾,二人关系密切。今年6月的一天,因房屋改造,嫌疑人王某青出于资金安全考虑,将自己2万元现金存放于受害人王某国处。可是,在还钱时二人闹了矛盾。王某青称自己存放的是3万元钱,王某国说是2万元钱,王某青索要另外1万元钱遭到拒绝后,遂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7月16日晚,嫌疑人王某青趁着夜色,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柴草,堆放至王某国停在华家河镇区街上的面包车车胎处,放火焚烧后逃离现场,造成该面包车价值400元的左后轮胎被烧坏。
目前,王某青因涉嫌放火罪已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