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7月24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就叶某、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布会,特邀请了红安辖区人民监督员阮刚、刘新华进行监督。
据了解,该案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案件,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承办人在充分审查案卷材料、实地勘查农用地破坏情况后,对该案有了全面认识。
宣布现场,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审查认定的事实、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适用不起诉决定的理由。
经审查认为,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客观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达到立案标准。但通过审查证据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非法占用的证据不充分,经研究决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阮刚说:“从该案涉及的罪名来看,两位犯罪嫌疑人客观上实施了占用农用地、破坏农用地资源的行为,但从主观的角度来讲,不能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我非常赞同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刘新华说:“红安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充分调查,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作出不起诉决定,我认为是合理合法的。通过现场监督听取检察人员的释法说理和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让我对检察机关执法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对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我表示同意,也对今后的履职尽责充满信心,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多提供参加此类活动的平台来拓宽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法律知识,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更好的服务社会。”
在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后,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现场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