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7月8日上午,红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长余召集县污普办、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督办红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与县污普办联系沟通,成立工作专班,迅速组织整改,严禁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普查数据等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