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刘志凯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欢迎收看本期的“食药平安行”栏目。入伏以来,气温持续上升,在不开空调的室内,气温普遍超过30摄氏度,如此高温之下,药品很容易变质、失效,这样一来药品不仅不能治病救人,反而会耽误病人治疗。
这几天,县药品稽查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各大药房药品储存、养护管理进行了突击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高温下药品存放必备的空调、阴凉柜和冰箱,各药房均有配备,也安排有专人进行管理。
药店营业员说:“药品属特殊商品,我店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操作、规范陈列,每天上午、下午定时抽查,卖场及阴凉柜温度湿度,确保在架在柜药品均按药品说明书温度要求储存,养护,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但是,在药品存放养护方面,各药房还是存在疏漏,部分需要冷藏处理的药品,没有按要求放入阴凉柜,仅摆放在有空调降温的室内,而部分不需要降温处理,在常温下就能保存的药品又被放入阴凉柜。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了解到,广大市民对药品存放知识了解还是不够。
执法人员说:“什么药品储存养护在20摄氏度一下?”
市民说:“抗生素之类的吧,这基本晓得一点,其他的也不太清楚。”
执法人员说:“缺少储存养护会出现什么后果,这个你清楚不?”
市民说:“肯定对药品的疗效有影响”
县药品稽查局负责人表示,夏季的高气温、大湿度、强光线,会让药品发生一系列变化,外界气温每升高10℃,药品的化学反应速度就加速2至4倍,如果药品保管不当,一些原本可保存三年的药品,很有可能一两年就失效,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应按需购买,不要囤积药品,药品在家存放时间不要超过1年,如果药品出现霉变、变色、裂开等性状改变,千万不能使用。
县药品稽查局局长胡凯说:“药品储存有三种储存温度,人们应该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及相应的储存温度储存养护药物,一般储存药品条件及温度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常温储存,要求是在10摄氏度到30摄氏度之间储存养护;第二类放于阴凉避光处,要求温度在20摄氏度以下;第三类就是冷藏,这一类是要求在2到8摄氏度之间这个温度进行储存养护。那么像这一类的药品,我们常见的、家庭常用的有五种,第一种比如说注射剂,平时用的大多数抗生素,这一类的粉针剂,都属于这个环境,第二是口服药、部分的腹泻药,比如说我们常用的糖浆,口服制剂这一块的,比如说丽珠得乐、培菲康等,第三是外用药,比如说治疗角膜炎、青光眼的滴眼制剂都属于这一类,第四类就是栓剂,比如说放在肛门里的栓剂,我们常用的对乙酰氨基酚栓,用于退烧的,第五就是生物制剂,那么常用的生物制剂如胰岛素、疫苗等等都是属于生物制剂,他的活性容易变质分解,所以要严格放在冰箱予以冷藏,确保质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敬告全县各药房、药店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药品使用单位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储存压要求储存药品”的规定,储存、养护药品,对经查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对违法药店、药房依法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