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闹市寻衅滋事案件

2018-05-18 16:59   红安法院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5月17日上午,红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闹市寻衅滋事案件,并当庭作出刑事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应邀旁听庭审。

1月6日晚8时许,汪某某酗酒后和尹某一起,来到县城一购物广场专卖店购物。要求店主李某将“金货”拿出来看看,仅因李某称没有“金货”,汪某某便以其态度不好为由,抓住李某衣领,扇了李某一耳光,李某本能地还了一耳光,尹某见此情形急忙助阵,殴打起李某。认为失了“老大”脸面的汪某某拨打同伙刘某电话,约其火速赶来撑场子。情知不妙的李某夺门而逃。刘某持黑布包裹的棒球棒赶来该专卖店,伙同尹某追撵李某未果,就返回专卖店,在汪某某的一声令下,对专卖店实施打砸,汪某某不满足于在旁观战,以脚踢、保温杯砸,毁损柜台,造成现场秩序严重混乱。尹某和刘某砸完该店后逃离现场,汪某某被警察现场抓获。经鉴定,被毁损物品价值34977元。当晚11时许,尹某、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事实。

红安法院在可容纳300人旁听的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提升审判透明度。红安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三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年六个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