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随着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加快,不少生活富裕的残疾人开上了小汽车,为方便残疾人朋友驾车出行和停车,我县在城区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红安县首次设置了18个残疾人停车位,多位于商圈、银行、医院和主干道路口附近。
残疾人代表说:“有了专用停车位后,我们再也不会为停车发愁,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由于城区车辆较多,残疾人停车位被占用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此,县残联、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联合行动,制定一系列管制措施,全力保障残疾人停车位专位专用。
交警说:“在城区为残疾人设立18个停车位,并设置重要残疾人专用停车标志,请健全人不要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县残联理事长李长金说:“我们将进一步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力度,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加快残疾人盲道、无障碍厕所、电梯、扶手、停车位等无障碍建设进度。”
2010年4月起,我国开始允许右下肢、双下肢残失等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目前,我县考取了C2、C5驾驶证的肢体残疾人士共有12人。那么,谁可以使用残疾人专用车位?怎样算违法占用残疾人专用车位?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谁可以使用残疾人专用车位?一是考取C2或者C5机动车驾驶证的肢体残疾人凭本人残疾人证或“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使用标识”使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且在车内的前挡风玻璃处放置残疾人证或专用标识。二是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乘坐的车辆可凭残疾人证临时停靠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残疾人上下车后应当将车辆及时移开。
怎样算违法占用残疾人专用车位?一是驾驶人不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车内也未乘坐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的车辆。二是虽然具备使用残疾人专用车位的条件,但未在车内的前挡风玻璃处放置残疾人证或专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