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令

2018-04-06 13:27   古翔

红安网消息 4月3日,红安县森林公安局对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的永佳河镇江某、城关镇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29日,永佳河镇徐门寨村村民江某在自家责任田焚烧麦子桔梗,因距离山林较近,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被村民举报。4月2日,城关镇上徐家村村民占某因祭祖引发山火,被巡查民警发现。目前,江某、占某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黄冈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瞿星说,当前正值森林火灾高发期,红安县人民政府已下发森林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县森林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清明假期提倡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对不听劝阻,造成损失的,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红安县已于3月27日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县森林公安局组建五个专班,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对在野外燃烧杂草、上坟祭祖、燃放鞭炮等极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火就查、犯罪就抓,从而严控火源、严查火灾、保护森林、维护稳定。截止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对违反政府禁令,野外用火人员依法刑事打击3人、治安拘留4人、行政处罚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