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2016-07-15 20:55  

红安网消息 刘志凯 张一鸣报道: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从7月份起,红安县启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7月15日,本网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县残联党组成员、县残疾人“两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汪飞琴。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受惠对象有哪些?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这两项制度的简称,是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申领生活补贴的对象,必须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且持有二代残疾人证。

申领护理补贴的对象分为两种:一是持有二代一级残疾人证的实行应补尽补;二是持有二代二级残疾人证,且长期需要照护的也可以享受补贴。

借此机会,我要提醒残疾人朋友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护理补贴可择高享受,但不能重复享受,诸如因公致残人员等;二是残疾人孤儿不能享受生活补贴,但能享受护理补贴;三是已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政府供养的特困人员,不能享受护理补贴。

问:申领“两项补贴”个人需要提交哪些手续?具体的操作流程又是怎样的?

答:申领“两项补贴”的对象均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和一张一寸登记照片,除此之外申领生活补贴的对象还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复印件。

具体申领流程首先由村(社区)对所在区域范围内的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申领对象,然后向所在乡镇残联统一提交申请。乡镇残联负责初审,县残联和县民政部门负责复审和核定。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的时间规定如下:2016年元月1日以前办理残疾人证的自2016年元月起核发;2016年元月至6月办理残疾人证的自办证申领当月计发;2016年7月1日至10月1日办理残疾人证的均从7月开始计发;2016年10月1日以后办理的残疾人证自办证申领当月计发。

随着“两项补贴”政策的全面铺开,有办证需求的残疾人朋友请不要盲目着急。自7月至10月3个月之内办证不分先后,领取补贴均自7月计发。为此,一方面我们提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申请、集中办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我们将带领鉴定医生上门服务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