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在2018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红安县纪委温馨提示:请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十个严禁”要求,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红安县纪委在春节前夕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各项规定,把好春节“廉洁关”。
春节期间县纪委巡查专班在县医保局巡查
春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红安县纪委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红安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方面作为重点专项检查的内容。
春节期间杏花乡纪委书记带队到杏花乡东风村巡查
针对春节期间的“四风”新动向,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节假日政务值守、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作为工作重点,由县纪委联合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税局、各派出(派驻)纪工委(纪检组)、各乡镇(场、处)成立25个巡查专班,县直单位与乡镇同步进行巡查。从2月11日至2月21日,共开展巡查127次。其中巡查单位119个,酒店山庄35个,景点10处,其他场所20处。县国税局安排两个专班对超市进行公款消费专项检查。
在元旦春节期间,红安县纪委印发一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报5起典型案例,敲响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警钟。春节巡查期间,发现问题线索2个,目前正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