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使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红安县立足优势资源,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群众参与"的方式,建立市场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助推产业扶贫工作向更宽、更好、更精准的方向发展,实现了市场主体得发展、贫困群众得收益的双赢局面。
七里坪镇周家墩村贫困户周志刚的妻子杨冬梅遭遇车祸,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周志刚外出务工,由她独自在家照顾老人和女儿。
贫困户杨冬梅说:“我就在生态园里打工,周总去年分红分的牛钱给了,另外额外给了两千块钱,周总说是他自己给的,心里只有感谢他们的。”
由于遭遇过车祸和家里情况特殊,杨冬梅无法进行重体力劳动,成为脱贫中的最大障碍,在相关部门和镇村的牵线搭桥下,杨冬梅利用扶贫贷款购买的牛送到市场主体——湖北杉宝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寄样,通过入股和合作经营方式,获得稳定的入股分红,同时,到生态园里做点打扫卫生等力所能及的事情获得工酬收入,2017年,杨冬梅仅从市场主体这一方面便增收了七八千元。
杨冬梅说:“打工一天60块钱,前后做了四五十天的工,在他们帮助下,再自己做一点不就总有嘛。今年就要强点,一年有两三千块钱的劳动收入,再加上分红,去年四千,今年三千,再周总自己给了两千。”
为了让贫困户的资金更安全,发挥更大效益,我县通过“两书两清单”等多种形式,对市场主体分红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黄小毛介绍:“为规范市场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贫困户入股权益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签订‘两书两清单’及产业合作协议书,通过规范的合同文本,用法律的手段来巩固市场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以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为主导,统筹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合作并全程参与、全程监督,集中协调,监督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合作协议;三是以产业局的‘回头看’来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规范实施产业奖补项目,负责具体验收和动态清理、整改;四是扶贫攻坚办用抽查的方式监督市场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分红真实性,让贫困户分红收益有保障、可持续。”
市场主体分红带动贫困户,如果市场主体自身实力不强,效益不好,带动脱贫将成为一句空谈,为此,我县对参与扶贫的市场主体除了进行严格监管之外,还注重市场主体自身的发展。
黄小毛说:“我县通过实施“136”工程等多项多层次的奖励和补助政策,积极引导有实力、效益好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
带动杨冬梅家的市场主体湖北杉宝生态公司利用贫困户入股的资金,也不断发展壮大。
湖北杉宝生态农业公司副总经理邹桂茹说:“我们和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经营和资金入股两种模式带动,我们公司拿到扶持资金(贫困户入股资金)339万元,购买了小黄牛,配套了基础设施,2017年我们通过这种模式增收了200万元,通过自身的发展壮大再来带动贫困户发展,截至目前,我们公司通过合作经营模式向贫困户分红65.4万元,以其他模式向贫困户分红34.8万元。”
在我县,通过市场主体分红的形式,不仅壮大了一批市场主体,也让不少像杨冬梅这样劳动能力不足的贫困户得到稳定的收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黄小毛说:“贫困户通过入股市场主体分红增收脱贫,是我县产业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分红有两种方式:一是贫困户以产业奖补资金入股市场主体合作经营分红;二是贫困户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给市场主体使用得分红。2017年,通过验收的合作经营市场主体有158个,合作经营带动贫困户5002户,发放合作经营分红总计1500.6万元;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市场主体有151个,对接贫困户4380户,兑现分红1314万元。贫困户入股分红至少是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