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转发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红安县气象灾害 (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台山风景管理处、火连畈茶场、红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预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月25日
关于启动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24日16时-25日16时,我县出现强降雪,预计未来还有雨雪天气发生,气温将继续下降呈现偏低状态。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已于1月25日13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
根据《黄冈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关于启动黄冈市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25日19时00分启动红安县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
启动暴雪、低温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红安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班,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暴雪、低温冰冻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特别加强交通、供电供气供水、农业及山区农村等灾害防御工作。
红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8年1月25日
当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庆,副县长鲍晨辉部署暴雪低温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时要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暴雪、低温冰冻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保障通信畅通,及时发布报送信息,狠抓隐患排查,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