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夯实法治红安建设基础

2016-06-27 21:33  

红安网消息 严松 吕相宜报道: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夯实法治红安建设基础。

2015年11月6日,杏花乡李西村村民梅明权的妻子被一辆小型客车撞倒身亡,由于后续赔偿事宜涉及法律条款,梅明权一度陷入迷茫。近日,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艾凌的倾力帮助下,梅明权一家终于拿到了事故赔偿。

    上新集法律援助站站长艾凌:因为梅明权的爱人身故以前是农村户口,按照现行规定补偿执行的话,应该按照农村户口规定计算。但是,2008年梅明权和李大莲居住的村被纳入红安县城镇规划区,基于这种情况,我们跟保险公司据理力争,基本参照了城镇户口进行计算了各项损失。

像梅明权一样,因为法律援助而受惠的贫困群众在我县还有很多。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提出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00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无偿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县司法局副局长聂凤丽说:“第一是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像农民工拖欠工资的,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我们不再审核他们的经济条件,直接受理;第二,继续扩大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办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提高诉讼案件在整个案件比例中的分量;第三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我们将严格按照《红安县法律援助管理办法规定》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到办理的整个流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

     与此同时,县司法局加强对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执业约束和管理,举行新任执业律师宣誓仪式,要求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出具书面执业承诺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县司法局还加强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等工作,2015年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

县司法局局长黄瑞林说:“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红安建设。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举办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法治讲座8场次,组织开展“3.15”、“营改增”、“职工维权日”、法治宣讲进村组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4场次。

二是狠抓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红安建设。2016年上半年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案件36件,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1人,期满解除50人,现管理矫正对象165名。组织社区矫正集中学习,出台管理制度,让责任在制度执行中压实。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严格规范执法,一手抓执法责任追究,举办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9场次,加强日常巡查和通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刑罚执行规范高效。各基层司法所以维护稳定为主线,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1756起,调解各类纠纷1736起。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非正常死亡、工伤、交通事故等重大调解案件20余起。上半年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18起,成功调处医患纠纷16起,两起正在调解过程中,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权益,促进和谐红安建设。2016年上半年,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公证402件;担任法律顾问558家,代理诉讼和非诉案件277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服务事项450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8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件,法律援助事项1306件,群众满意率100%;参与信访接待专业人员5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涉法涉诉工作新要求,切实发挥涉法涉诉律师顾问团作用,早介入,早定性,早疏导,实现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法律服务为红安“三城三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