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执行一庭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租赁纠纷案

2016-06-25 15:37  

 红安网消息  夏建芬报道:近日,红安法院执行一庭经多番努力,促成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2012年6月21日,原告李某某向红安法院起诉被告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租赁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租金1373706元,并返还原告租赁物钢管67561.1米,扣件99224套,油拖252套。被告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原告李某某向红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一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执行人员当即对被执行人的各银行账户予以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已负债累累,查询到的银行账户均已被其他法院先行冻结。该庭迅速与省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经省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上海、重庆、浙江、大连等地又新开了银行账户,遂对100余万元存款予以冻结。被执行人主动要求红安法院主持和解,并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付清租金,返还租赁物钢管67561.1米,扣件99224套,油拖252套及违约金另行起诉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