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2015-10-10 10:23  

红安网消息 综合报道: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各种保健食品应运而生。对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选择和购买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有针对性选择、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

一、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二、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选择时应该也必须加以注意。

三、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四、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代替药品使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