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李瀚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条文从原来104条增加至154条,70%的条文进行实质性修订。
新《食品安全法》围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一总体要求,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作了修改完善,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社会共治的原则,需要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卫计、教育、商务等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需要各生产经营单位自律、诚信、守法,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需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全体公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格局。
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将有力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