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黄素珍报道:为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着实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6月3日上午,红安县司法局组织龚光芬等4名人民监督员对红安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办结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4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15年审结的职位犯罪案件台账中抽查10件自侦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和评议。该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参加了案件评查会。会后又组织人民监督员参观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建设的红色检魂院史陈列室。
会上,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该院办案人员关于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然后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张俊等陪同下,围绕5件自侦案件是否存在“五种情形”,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现场进行阅卷监督检查和评议,并与办案人员认真交换了意见。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客观公正地对被评查案件填写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卡”。
人民监督员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参与案件评查后一致认为,该院检察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做到了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希望检察机关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增强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